装卸工及随车装卸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 随车出发前,应根据交代任务,带好有关工具和安全标志。

2、 车辆倒车时应下车负责指挥,并注意周围情况;推车时应站在车身后面,以免发生危险;车辆行驶时,不要瞌睡,不要与司机谈话和点烟。

3、 不准拨弄各种构件和无照驾驶。

4、 空车行驶时,不准悬空站在车上,应紧握扶手;装货时,就在车厢中空出适当安全位置,以便装卸工坐立;要注意刹车防止货物移动伤人。

5、 车辆在行进途中遇到转弯或停车时,应配合驾驶员用红旗示意指挥行人和其他车辆,并协助司机,注意行人动态,及时招呼配合。

6、 车未停稳,不得上下(包括人和货物)车上载运货物,如发现有不安全情况,应通知驾驶员停车,采取加固措施,以免发生危险。

7、 必须等车辆停妥后,方可按次序进行装卸,不要抢装抢卸。操作时,相互间要保持适当距离,以免碰伤人。机械卸货,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8、 架设跳板时注意牢固,搭好后应先试走,拖抬货物上下要互相配合好。

9、 装货时,一定要将货物装稳、扎牢、有安全措施,货物装好后及途中应检查绳索、垫木等物件是否牢固,捆紧,有无倒坍、前冲等危险。在装运大构件上面不准用园铁滚垫衬,前面不准站立人,防止急刹车时货物冲击伤人。

10、 用机动车辆装运货物时,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如遇必须超高、宽、长装运时,应按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要有可靠措施和明显标志。

11、 堆放物件不可歪斜,高度要适当,对易滑动件要用木块垫塞,不准将物件堆放在安全道内。

12、 严格遵守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物品装卸运输的有关规定。装卸有毒气散发的物品,应配戴必要的防护用品,装运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严禁与其他货物混装,要轻搬轻放,搬运场地不准吸烟,车厢内不准坐人。

13、 装卸货物应按规定吊点起吊,严禁在吊场下面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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