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部客户推荐新客户成交优惠办法

一、使用范围

本办法用于已签约客户直接推荐其亲朋好友前来购房的情况,不包括间接推荐,其推荐的新客户必须是未与销售部门销售人员联系过的客户。

二、 确认程序

已签约客户推荐成交客户必须在新客户来访前一天与原接待销售员或其相关的销售副总监联系,填写《客户确认单》,::经副总监报内勤审核。审核生效后的《客户确认单》有效期为三日。三日后新客户未与销售部联系,《客户确认单》失效。

三、 优惠办法

已签约客户推荐成交客户指新客户签署《北京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并交纳首次房款。其后已签约老客户可享受如下优惠:

1、 首次推荐成交合同额在200万元以下(含),已签约老客户可一次性获得3000元奖金。

2、 首次推荐成交合同额在200万元以上,已签约老客户可一次性获得5000元奖金。

3、 再次推荐新客户成交,除按不同成交合同额享受相关奖励外,另逐次递增奖金1000元/次,奖额不封顶。

四、 支付办法

已签约客户推荐新客户成交后,由相关销售员填写《成交客户推荐新客户优惠申请单》报销售内勤核对,经审核无误后,已签约老客户可在7日后凭《客户确认单》到销售部领取相关奖励。

五、 若被推荐客户退房,公司有权向推荐客户索回已支付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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