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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会议纪要起草和提交制度
一、关于会议纪要的起草规定
1、 各部门召开本部门会议,由本部门指定负责会议纪要的起草人。
2、 几个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由几个部门协商指定一个部门负责起草会议纪要,且在会议室使用时间登记表上登记会议的召集人或主持人。
3、 一个部门召集,其他部门参加的,由召集的部门负责会议纪要的起草工作。
4、 各部门起草会议纪要须按照统一设定的格式。
二、 起草会议纪要的内容要求
1.必须全面记录会议的内容。
2. 必须准确记录与会人的意见,不能以个人的喜好、观点而增删内容,或加入记录人自己的观点。
3.会议纪要必须做到全而精,不能做记录机,要详略得当,重点突出。
三、 有关会议纪要的具体要求
1.起草会议纪要应采用打印体(其正文部分字体要求是宋体小四号);时间紧急的情况也可采用手写体;但为了长久保持要求用墨水笔写;同时要保持纸面清洁,且仅有一面打字或写字。
2. 会议纪要应在会后的三天之内提交。
3.会议纪要经所有参加人阅读并签字后方可存档。
4. 各分公司的会议纪要无须回传给深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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