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1、 作业队的车辆由指挥部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由综合办公室统筹安排。派车的原则为:先重点后一般,急事优先的原则派车。作业队用车必须经项目经理同意,否则任何人不得私自开车或私自出车。

2、 本着节能降耗的原则,作业队外出办事应考虑全面周到,统筹兼顾提高办事效率。

3、 机动车司机要认真保养车辆保持车容及车内清洁,使车辆保持良好工作状态,保证正常运转。

4、 车辆的日常维修、定期保养等需向综合办公室提前提出,并由综合办公室与相关部门和定点维修保养厂联系统一安排,由综合办公室同一结算,否则一律不作报销。

5、 机动车司机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谨慎驾驶,严禁违规操作,避免交通事故及机械事故发生。

6、 车辆无论是外出办事还是工地待命,车辆停靠地点要选择合适,停稳、锁好避免溜车及失窃。

7、 在车辆日常管理中出车时,司机必须向作业队长当面或电话请示,否则视为私自出车。出车时要做到服务热情周到,努力为施工生产提供良好的服务。

8、 报销程序:车辆燃料费、维修费、洗车费、停车费、检车费、司机检本费等,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审核签字后经项目经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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