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医院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1、 每月对集体宿舍进行一次卫生检查,每季开展评比活动一次。

2、 宿舍内实行轮流排班值日制,值日名单上墙,并报后勤保障科。

3、 宿舍内清理的垃圾及时放入大门外的垃圾箱内,以便及时清理。

4、 闲杂人员不得留住在宿舍内、不得饮酒、抽烟、乱丢烟头,禁止赌博活动。

5、 宿舍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及明火,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电器设备。

6、 出入宿舍及时关门、锁门,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汇报保卫科。

7、 居住集体宿舍的条件为淳溪镇无住房、单身男、女,此条件不符合者必须及时交出房间钥匙,腾出床铺,移走私人所有物品。

8、 居住人员不得随意变更居住地点和床铺,未经许可不得单人独占一房间。

9、 集体宿舍电费实行分室抄表,所在居住人员人人摊派。

10、 集体宿舍房租费每月在工资中扣除,房间内2人以上居住者房租每月每人15元,水费每月每人10元。2人以下居住者房租每月按实际面积计算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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