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消毒隔离制度

医院医疗消毒隔离制度根据卫生部颁布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和《医疗卫生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制定本制度。

一、医务人员上班时间要衣、帽、鞋整齐,并保持清洁。不着工作服进食堂或离院外出。

二、 无菌操作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规范。接触病人和治疗、诊疗、换药处置等前后均要洗手或手消毒,建议使用洗手液和擦手纸。

三、 无菌器械、容器、器械盘、敷料罐、持物钳等要定期灭菌。消毒剂、灭菌剂定期更换和定期监测浓度。

四、 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黏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

五、 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先应消毒或灭菌处理。

六、 病人使用的各种导管、连接管、医疗用品等,做到一人一更换。连续使用时应定期更换消毒。病人体腔内的各种导管定期更换。

七、 无菌物品要标明灭菌日期和失效日期。无菌盘使用时间为4小时。无菌物品与污染物品严格分开放置。

八、 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日擦拭病室床头桌、凳子、餐桌、门、卫生洁具等。地面每日应湿打扫,如被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即时用消毒液就地消毒拖洗。各区域的拖把、抹布等用具须专用,使用后立即消毒。病人出院、转院、转科、死亡后应进行终末消毒。

九、 传染病病人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执行。因为其他疾病不能转到传染病医院治疗的传染病人,应根据传染病传播的途径选择隔离种类和措施。

十、 医疗废物处理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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