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仪容仪表制度

为了加强保安管理,保证队员具有良好的形象和精神风貌,制定如下要求:

一、按规定颜色和式样着装

1、 根据不同季节统一穿着制式服装,扎武装带,戴大沿帽,服装要干净、整齐,纽扣要扣好,不得敞开外衣,卷裤腿、衣袖,武装带要扎紧。

2、 制服外衣袖、衣领、衬衣领口处,不得显露个人物品,如纪念章、笔、BB机、锁匙扣、衣袋内不装过大过厚的物品。

3、 非当班时,除因公外,不准穿着或携带制服离开辖区。

二、 行为举止要规范

1、 上岗前要整理仪容,上岗时举止应文明大方,姿态端正。

2、 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裢腿、歪戴帽、穿拖鞋或赤脚。

3、 头发要整洁,不留长发、大光头,蓄发不得露于帽檐下,发长不得超过

1.5 厘米。

4、 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不得东倒西歪、前倾后仰,不得伸懒腰,不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准在值勤时吃零食、抽烟。

5、 不得哼歌曲、吹口哨、跺脚,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6、 不得将任何物品夹于腋下;不得敲桌椅或玩弄其他物品,不得当从整理个人衣物。

7、 讲究说话艺术,学会文明服务用语,接待来访热情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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