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宿舍楼工程测量定位质量保证措施

宿舍楼工程测量定位质量保证措施

1.1 测量放线

1) 遵守国家法令、政策和规范,明确为工程施工服务。

2) 遵守先整体后局部和高精度控制低精度的工作程序。即先测设场地整体的平面控制网和标高控制网,再以控制网为依据进行各局部建筑物的定位、放线和标高测设。

3) 选用科学、简捷和精度合理、相称的施测方法。合理选择、正确使用仪器,在测量精度满足工程需要的前提下,力争做到省工、省时、省费用。

4) 要严格审核原始依据(设计图纸、测量起始点位、数据等)的正确性,坚持测量作业与计算工作步步有校核。

5) 建立一切定位、放线工作要经自检、互检合格后,方可申请主管部门验线的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安全、保密等有关规定,用好、管好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实测时要当场做好原始记录,测后要及时保护好桩位。6) 测量人员要紧密配合施工,发扬团结协作、不畏艰难、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并要及时总结施工测量的经验。

1.2 测量验线

1) 验线的依据要原始、正确、有效。主要是设计图纸、变更洽商和起测点位(如红线桩、水准点)及其已知数据(如坐标、标高)应为原始资料,最后定案的应是正确、有效的资料。因为这些是测量放线的基本依据,若其中有错,则在测量验线中难以发现,后果将不堪设想。

2) 验线使用的仪器和钢尺,要按计量法有关规定进行检定。

3) 验线的精度应符合规范要求,主要应包括:

a)仪器的精度要适应验线要求的需要,并校正完好。

b)要严格按规程作业,观测误差必须小于限差,观测中的系统误差要采取措施进行修正。

c)验线本身要先行附合(或闭合)校核。

4) 要独立验线。即验线人员所用仪器和测法,要尽量与放线工作不同。

5) 验线的部位主要有:a)原始桩位与定位条件;

b)主轴线与其控制桩(引桩);

c)原始水准点、引测标高点和±0.000标高线;

d)放线中精度最薄弱的部位,以考查放线的精度。

6) 误差处理。即验线结果与原放线结果之间的误差处理。

a)两者之差若小于1/√2限差,可对放线工作评为优良。

b)两者之差略小于或等于√2倍限差。可对放线工作评为合格。

c)两者之差超过√2倍限差,原则上不予验收,尤其是要害部位。若是次要部位可令其局部返工。

1.3 测量记录测量记录应做到原始、正确、完整、工整。

1) 应在规定的表格上记录。开始应将表头所列各项填好,并熟悉表中所载各项内容和相应的填写位置。

2) 记录应当场及时填写清楚,不允许先写在草稿纸上后转抄,以免转抄错误;记错或算错的数字,应将错数画一斜线,将正确数字写在错数字的上方,以保持记录的"原始性"。

3) 字迹要工整、清楚。相应的数字及小数点应左右成列、上下成行、一一对齐。记录中数字的位数应反映观测精度,水准读数应读至mm,如1.3 30m,不应记作1.3 3m。

4) 记录过程中的简单计算,如取平均值等,应在现场及时进行,并做校核。草图、点志记图等,应当场绘制,其方向、有关数据和地名等应标注清楚。

5) 记录人员应根据现场实况以目估法随时校核所测数据,以便及时发现观测中的明显错误。6) 测量记录,多为保密资料,应妥善保管。工作结束后,应及时上交有关部门保存。

1.4 测量计算计算工作的基本要求:依据正确、方法科学、严谨有序、步步校核、结果正确。

1) 图纸上的数据和外业观测结果是计算工作的依据。计算前,应认真仔细逐项审阅与校核,以保证计算依据的正确性。

2) 计算一般均应在规定的表格上进行。按图纸或外业记录在计算表中填写原即数据时,严防转抄错误。填好后,应换他人校对。

3) 计算中,必须做到步步有校核,每项计算应在前得数据经校核无误后,才能进行后者数据的计算。校核方法以可靠、简单为原则,常用的计算校核方法有:

a)复算校核,将计算的结果重算一遍,条件许可时,最后换他人校核,以免因习惯性错误而"重蹈旧辙",使校核失去意义。

b)变换计算方法校核,例如,坐标反算可采用按公式计算和用计算器程序计算两方法;

c)总和校核,例如,水准测量中,终点对起点的高差,应满足下式条件:∑h:Za-∑b=H终-H始式中∑h--水准测量各段高差的总和;∑a--水准测量各段后视读数的总和;∑b--水准测量各段前视读数的总和;H终--水准测量终点标高;H始--水准测量起点标高。

d)用几何条件校核,例如,闭合红线反算中的各内角之和∑β∑β=(n-2) __ 180°式中n--闭合红线多边形的边数。下式条件应满足:

4) 计算中所用数字应与观测精度相适应,在不影响结果精度的情况下,要及时合理地删除多余数字,以提高计算速度。删除多余数字时,宜保留到有效数字后一位,以使最后结果中有效数字不受删除数字之影响。删除数字应遵循"四舍五入、五凑偶"的原则(即单进、双舍)。如1.6 675和27.6 645保留小数三位,则为1.6 68和27.6 64.

1.5 测量仪器测量仪器的领用与检查测量仪器应按规定的手续向有关部门借领使用。借领时应对仪器及其附件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提出。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1) 仪器有无碰撞伤痕、损坏,附件是否齐全、适用。

2) 各轴系转动是否灵活,有无杂音。各操作螺旋是否有效,校正螺丝有无松动或丢失。水准器气泡是否稳定、有无裂纹安平仪器的灵敏件是否有效。

3) 物镜、目镜有无磨痕,物像和十字线是否清晰。

4) 经纬仪读数系统的光路是否清晰。度盘和分微尺刻划是否清楚、有无行差。

1.6 正确使用测量仪器

1) 仪器的出入箱及安置仪器开箱时应平放,开箱后应记清主要部件(如望远镜、竖盘、制微动螺旋、基座等)和附件在箱内的位置,以便用完后按原样入箱。仪器自箱中取出前,应松开各制动螺旋,一手持基座、一手扶支架将仪器轻轻取出。仪器取出后应及时关闭箱盖,并不得坐人。测站应尽量选在安全的地方。必须在光滑地面安置仪器时,应将近三脚尖嵌入地面缝隙内的用绳将三脚架捆牢。安置脚架时,要选好三足方向,架高适当、架首略水平,仪器放在架首上应立即旋紧连接螺旋。观测结束后仪器入箱前,应先将定平螺旋和制微动螺旋退回至正常位置,并用软毛刷除去仪器表面灰尘,再按出箱时原样就位入箱。箱盖关闭前应将各制动螺旋轻轻旋紧,检查附件齐全后可轻关箱盖,箱口吻合方可上锁。

2) 仪器的一般操作仪器安置后必须有人看护,不得离开,并要注意防止上方有物坠落。一切操作均应手轻、心细、稳重。定平螺旋应尽量保持等高。制动螺旋应松紧适当,不可过紧。微动螺旋在微动卡中间一段移动,以保持微动效用。操作中应避免用手触及物镜、目镜。烈日下或下零星小雨时应打伞遮挡。

3) 仪器的迁站、运输和存放迁站前,应将望远镜直立(物镜朝下)、各部制动螺旋微微旋紧、垂球摘下并检查连接螺旋是否旋紧。迁站时,脚架合拢后,置仪器于胸前,一手携仪器进行迁站应存放在通风、干燥、常温的室内。仪器柜不得靠近火炉或暖气管。测量仪器的检验与校正:水准仪和经纬仪应根据使用情况,每隔2~3个月对主要轴线关系,进行检验和校正。仪器检验和校正应选在无风、无震动干扰环境中进行。各项检验、校正,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每项校正,一般均需反复几次才能完成。拨动校正螺丝前,应先辨清其松紧方向。拨动时,用力要轻、稳,螺旋应松紧适度。每项校正完毕,校正螺旋应处于旋紧状态。各类仪器如发生故障,切不可乱拆乱卸,应送专业修理部门修理。

1.7 使用复合制度

1) 所有现场测量用设备、仪器进场,必须都经过技术监督局鉴定,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 所有测量设备、仪器统一管理,由专人负责,不得串用,领用时必须经项目总工同意。

3) 所有测量用具在发生严重碰撞、跌落后,必须进行重新鉴定。

4) 现场测量控制网设立警戒标志,专门围护。

5) 制定测量实施细则,明确测量员工作内容;施工测量放线与沉降观测相对独立。

6) 施工测量定位后,由项目总工安排人员进行复核,必要时,由业主(或监理)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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