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火区域动火办证工作程序

1. 目的

确保焦化厂禁火区动火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渤海煤焦化有限公司或外单位来厂施工过程中在禁火区内的动火作业。

3. 动火许可证的办理时间

各车间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提前1天将相应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于次日上午八点半之前将“动火申请单”报厂部审批。

4 动火证办理程序

4.1 动火申请车间在动火前,按照有关防火的规定做好动火前的准备工作。

4.2 由动火区域所属车间填好相应级别的“动火许可证”报所在车间审核签字。

4. 3 安全科接到动火申请单后,专职安全员到现场对动火前的准备工作,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4.4 检查确认后方可签字,经安全科确认,相应领导签字后方可实施动火作业。

5动火证审批手续

5.1 三级动火作业需车间主任签字后由煤防站签字即可。

5.2 二级动火作业需车间主任签字后再由安全科科长签字即可。

5.3 一级动火作业需车间主任签字后,再由安全科科长签字,最后由厂长签字后即可。

5.4 所有级别的动火证审批签字,均实行逐级上推制,即本级动火证审批领导不能签字时,应由其上一级审批领导签字。

5.5 动火证有效期限

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动火任务需再继续动火时,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履行动火审批手续。

66.1 焦化厂“主要生产场所或装置动火级别及有效期限”见附表

1.6.2 本作业程序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表1 主要生产场所或装置动火级别及有效期限

序号

动火等级

动 火 区 域 范 围

有效期限

备注

1

一级动火作业

1、 粗苯工段区域内。

2、 煤气设备、管道及其附属装置。

3、 化工产品设备、管道及其附属装置。

4、 焦炉地下室。

5、 炼焦交换机室及烟道走廊。

6、 化工产品装卸台区域。

7、 化工产品库及各种油脂库。

8、 化产回收、脱硫系统各工段区域内及油库。

9、 情况不明的旧化工设备。

8小时

3二级动火作业

1、 易燃易爆气瓶的储存间或库。

2、 配电室及各电磁站、液压油站。

3、 煤气管道10米之内区域。

4、 循环水冷却塔。

8小时

3三级动火作业

1、

一、二级禁火区的外围。

2、 生物脱酚、 循环水、煤塔、粉碎机、 筛焦楼、皮带走廊。

7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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