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土地赠与合同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

一、 赠与标的

为促进传统文化发展,甲方自愿将其承包的长安区引镇新贯寺村西翠花以下两块土地的使用权无偿赠与乙方;

涉及使用权赠与的土地四至分别为 :_____

地块1_____

东至 :_______ 毛农立地坢

西至 :_______ 河边

南至 :______大石头

北至 :______坡下

地块2_____

东至 :______羽园沟_____

西至 :______阳坡坡跟

南至 :______河堤 ___

北至 :______坡沟

二、 赠与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方对该土地的承包权到期为止;土地使用权赠与

三、 权利义务

1.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甲方应将上述土地的使用权赠与并交付乙方;

2. 在赠与期内,甲方不得干扰乙方对上述土地的合法使用;

3. 在赠与期内,如遇乙方之外的原因,上述土地产生处分收益或孳息,该收益或孳息应归甲方享有。

四、 土地附着物

1. 上述土地内的林木也赠与乙方使用;

2. 乙方应维护上述土地及其附着物的合理生态状态;

五、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如给另外一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本协议有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决定,或依法处理。

六、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则依法处置。土地使用权赠与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法人代表: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签定时间:______

预览已结束,下载原文档直接使用
查看全文
若对以上有内容有疑问请反馈或举报举报
声明:
您购买的是此内容的word文档,付费前可通过免费阅读辨别合同。非质量问题不退款,如需帮助可咨询客服【客服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