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新版普通建筑施工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省__县__(单位),以下简称委托方;

__省__设计院,以下简称承包方。

经双方协商,由委托方委托承包方承担__工程的可行性研究,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天以内,向承包方提供所有与研究工程有关的数据和资料,并对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提供数据、资料的内容如下:__(略)。

在合同期内,委托方进行与本工程有关的讨论、询价、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所得的信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承包方,必要时可吸收承包方参加本工程可行性研究的人员参加。

第二条承包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委托方提交本合同工程的可行性报告,并对此承担责任,可行性报告内容应包括:

经营评价指标:

(1)投资内部收益率:

(2)投资回收期:

贷款偿还能力分析:

外汇偿还能力分析:

盈亏平衡、灵敏度分析与风险评价:

结论:

承包方应向委托方提交可行性报告____份。

委托方如在合同期间对____工程提出重大变更,甚至原始资料、数据有重大变动,有可能导致承包方对可行性报告作修改甚至返工时,须经双方协商,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增加任务变更,或另订合同。

第三条费用支付条款

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费为人民币____元整。合同生效之日,委托方应向承包方付给上述金额的百分之二十。下余金额合同期满时全部付清。

委托方中止合同时,无权要求承包方退还定金。

承包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时,应双倍偿还定金。

第四条违约罚金

承包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每拖期一天,应扣除其所应得费用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罚金。

承包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出现错误,且此等错误纯属承包方造成者,应扣除其所应得费用的10-30%,视错误性质严重程度而定。

因委托方责任造成的可行性研究重大修改,或返工重作,应另行增加费用,其数额由双方商定。

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费时,应偿付给承包方以逾期违约罚金,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规定费用的5‰计算。

第五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修改或补充规定。修改或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__各一份备案。

委托方:____(盖章)

地址:_____ _____ ____

负责人:______ ____(签名)

联系人:____(签名)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_ ____

电话号码:____

电报挂号:____

承包方:____(盖章)

地址:_____ _____ ____

负责人:______ ____(签名)

联系人:____(签名)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_ ____

电话号码:____

电报挂号: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

预览已结束,下载原文档直接使用
查看全文
若对以上有内容有疑问请反馈或举报举报
声明:
您购买的是此内容的word文档,付费前可通过免费阅读辨别合同。非质量问题不退款,如需帮助可咨询客服【客服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