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流转合同

农田流转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乙 方:宁乡县卫新农机专业合作社

根据《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甲方的农田流转给乙方生产经营,为保护和合理使用土地,维护双方权益,订立本合同。

1.流转面积:亩,价格亩/年。

2.流转年限:年,自 至 ,合同期满乙方有优先签订权。

3.付款方式:每年的3月15日前付清全款。

甲方责任:不得虚报.假报面积,不得流转有争议或者界限不清的农田。有义务维护乙方正常农业生产。在合同期内不得随意强加流转费。乙方责任:不得改变农田使用性质,流转金保证按时到位。不得以天气等自然灾害而少付流转金。

其他款项:农田直补金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助归乙方所有。合同期内乙方在不破坏耕地使用性质.不伤害甲方利益的情况下有权将农田转让、承包。

合同违约:在双方不违反合同的情况下,任何一方都不得随意终止合同,甲方违约将赔偿乙方200元/亩,乙方违约甲方将不退还乙方支付的预付款。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宁乡县人民法院。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当地政府保留范本。

甲方签名:______乙 方签名:

监证方:_______

___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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