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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设备转让合同
转让方:_______
受让方:_______
转让方将已经营的西餐厅设备、餐具和炉具等(详见清单)转让给受让方,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转让方将曾经经营的位 东莞市常平镇“西餐厅”的设备、餐具和炉具等(详见清单)转让给受让方。转让金为_____元 人民币。
第二条转让方在收齐受让方转让金之前,应该履行以下义务:
1、为受让方办理完成新餐厅企业的东莞市消防局确认消防合格证明文件。
2、为受让方办理完成新餐厅企业东莞市卫生局确认的卫生合格证明文件。
3、转让方承担转让前产生的债务,不能因转让前的债主追债,而干扰受让方新餐厅企业的正常营业。
4、转让方并保证所转让的本合同转让物清单内的西餐1
厅设备、餐具和炉具等是完全属 转让方所有,已付清转让物的价款。(如有购物5@p或收据的,要附在清单上)。
第三条转让金支付方法:
1、签订本合同时受让方交付订金:元人民币给转让方。
2、签订本合同后至转让方完成履行第二条的义务后,受让方支付转让 人民币给转让方。
3、签订本合同后至天内,受让方支付转让 人民币给转让方。
第四条双方对上述任何条款涉及自身要履行义务的,如有违反不履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_____元 人民币给守约方。守约方还可以向违约方追讨因此遭受损失的赔偿金。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或修改。
转让方:受让方:_______
二〇一一年八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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