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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高新区双马街道向阳片区项目征拆指挥部(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双马七号路项目迁坟事宜,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迁坟范围
双马七号路项目楚天路至电厂路段象形村、红线范围内26.053亩。
二、结算方式
按协议实行总包干。(象形村18万)
三、迁坟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8月8日止
四、迁坟价款
1、计价标准
按现行征地拆迁湘政函[ ]215号文件迁坟计价法规执行。
2、迁坟数量与类别
以高新区征地拆迁事务所、双马七号路项目指挥部共同认定的迁坟数量、类别为准。
五、迁坟价款:根据高新区征地拆迁事务所、双马街道、象形村、双马七号路项目指挥部共同认定的迁坟数量,由征地拆迁事务所计价,费用为18万元(壹拾捌万元整)迁坟费用进入项目征地拆迁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预付50%迁坟款,余款项目腾地后付清。
2、乙方责任:
①负责通知及协调项目红线范围内迁坟户主;
②负责迁坟户主的登记造册并完成范围内迁坟任务。
七、本协议书一经签订,即具同等法律责任,若有违约,将依法追究违约方相应法律责任。
八、未尽事宜,友好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及鉴证方各持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
代表:代表:
主持单位:__新区征地拆迁事务所
___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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