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一、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挂靠为,挂期从购车之日起至该车转让日止。
二、乙方落户车辆若是通过甲方,以担保借款或甲方借款方式购置的,在借款未还清期内,该车所有权属 甲方。
三、甲方同意乙方挂靠后,依法进行公路营运。1、乙方购置的车辆挂靠甲方后,车辆牌证由甲方办理,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缴纳。
2、乙方车辆上户后,每年应向甲方交纳按高安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地方税收标准,缴交足额的地方税收,直过户为止。
3、乙方应严格遵守政府有关法律和规定,独立自主营运,自负盈亏,并
自负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必须自觉维护甲方的声誉,不得利用甲方的名义发生任何债务;乙方因营运产生的债务均与甲方无关,甲方可为乙方营运提供便利并协调与营运管理部门的关系,但费用由乙方承担。四、保险及事故处理
1、挂靠落户后,乙方必须及时按车辆总价向保险公司投保车辆的车身险,
第三者责任险、货物险、车辆盗抢险,车上人员险,不计免赔险及国家规定险种,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不得因故脱保。
2、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出险原因报告及相关
全部资料,甲方协助乙方联系处理并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但协助处理费用全部由乙方负担。3、因乙方各种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和事故责任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负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请本公司或公安交警人员协助处理的,所需费用
由乙方承担。五、违约责任
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均视为违约。
①乙方未按期足额交付所欠甲方车款(参照乙方与甲方所签购车欠款担保合同为准)。
②乙方未按时交付甲方的有关费用和代办的规费。2、如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3、乙方违约,甲方可扣押汽车并可收回汽车进行变卖,所得价款用 归还所欠甲方款项及其他有关费用,以赔偿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六、其他事项
1、乙方在车辆挂靠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伤残事故,职业病或其它疾病等,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2、乙方如发生民事、车辆事故纠纷而影响本公司其它车辆运营,造成了第三者损失,费用必须由乙方承担。
3、乙方车辆出卖时,应先报告甲方同意,并办好各种过户手续,方可出卖;如买方继续将该车挂靠在甲方,应向甲方交纳押金人民币_____元 ,如不按期交纳各种税费,甲方有权用该押金办理挂靠车辆报废手续,其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不负任何法律经济责任,并有权扣车、扣证。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应。
甲方 :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