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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中铁十三局掌鸠河引水供水工程三标指挥部
承包方: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商条款,望双方遵照执行
㈠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道路养护工程地点:昆明市禄劝县翠华乡承包范围:5号路、6号路、7号路、小坪子隧洞支洞便道、小坪子隧洞
出口便道,共计20公里。
工程内容:路面的日常养护,路面的水沟、冲沟垫平,保持路面的平整,路两侧排水沟经常清理,保证正常排水,出现大的塌方另计。工程单价:1人/2公里,400元/人·月。
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 年7月1日竣工日期:_______ 年12月31日
㈢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㈣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为1 0元,壹拾贰万元。
㈤合同价款包括内容
发包人按本协议书给承包人支付的合同价款,为承包人承担本工程施工的全部价款,承包人在此保证全面按本合同文件的规定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
1、承包方要保证合同内道路在合同时间内的任何时候正常通车。
2、承包方要保证经常在现场,有事离开要向发包方请假。
3、承包方要服从发包方指挥。
4、承包方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转包。否则发包方有权清退,其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
5、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不经协商,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解除协议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如发生争议首先应由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自行调解,自行调解无效时,双方可到长春市铁路运输法院或沈阳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进行诉讼。
7、本合同一式三份,发包方二份,承包方一份。
8、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满后自动失效。
9、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发包单位:分承包商:
代表:代表:
本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 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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