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见证书

河北公泽律师事*所接受李某某、张某某的委托对二人所立的遗嘱进行见证。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有:

1、李某某、张某某所订立的遗嘱;

2、双方婚内财产房屋(XX市xx路第一干休所76号10-2-301)的房产证(现门牌号变更为XX北市区XX大街军队离退休第一干休所313号);

3、张某某的身份证;

4、李某某的身份证;

5、张某某、李某某的户口本。

兹证实:委托人在河北公泽律师事*所王-林、杨XX律师面前订立遗嘱。该遗嘱系委托人自愿书写,是他们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合法、有效。

委托人: 见证人:河北公泽律师事*所

律师:王-林

杨XX

单位盖章:河北公泽律师事*所

见证日期: 年 月 日

预览已结束,下载原文档直接使用
查看全文
若对以上有内容有疑问请反馈或举报举报
声明:
您购买的是此内容的word文档,付费前可通过免费阅读辨别合同。非质量问题不退款,如需帮助可咨询客服【客服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