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投资入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网络公司

乙方:

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为 股份公司。

地址: 市 路 号

邮编:

一、乙方带款加入甲方公司,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的前提下,入股的金额一级代理为 万元至 万元,二级代理为 千元至 万元,三级代理为 千元至 千元,不允许超过上述投资限额,甲、乙双方所销售的网视通会员卡的利润将按以下规定执行:

1.销售公司集资总量不得超出30万元。

2.加入人必须是有能力的代理商。

3.入股权大小按代理级别进行区分,不是代理商的不能入股。

4.分红按入股数额/30万元×年利润公式进行分配。

5.每年业绩最好的入股代理商将受到高管级别奖励。

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本协议。

1.有关股份公司设立已完成;

2.各方发起人合意终止;

3.因发生不可抗力,合同必须终止;

4.其他情况。

三、本合同的终止必须是书面的,遇有争议时,按下述原则处理:

1.遇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另订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l)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 年。

甲 方: (签章) 乙 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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