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机损坏原因的分析报告
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由于电机长期超负荷引起,主要是由于工序生产能力不均衡引起的,因此建议生产时,应严格控制工序生产能力,使其有计划、按比例、均衡地生产,出现超负荷导致电机烧坏由生产车间当班承担责任,承担电机维修费用费用的30%。
2、电机绝缘老化是由于电机长时间运转所造成的,如果损坏,维修之后电机电流空载负荷达到电机满负荷运载的三分之二;为此,使用周期过长或锈蚀严重的电机无维修价值,建议报废。
3、缺相:电源线接头螺栓松动,电机造成缺相,导致电机烧坏的,由当班电工承担责任,承担电机维修费用费用的30%。
4、电机轴承损坏原因是由于润滑不良造成的,建议每月对电机轴承补加润滑油,因车间不停产检修或由于粉碎机链条使用不均衡造成轴承损坏导致电机烧毁的,由生产办公室和车间办公室承担承担电机维修费用费用的30%。
5、野蛮操作造成电机烧坏的原因主要有停机时间过长,设备内余料过多,强行启动导致电流过高造成电机烧坏的,责任有当班承担电机维修费用费用的30%。
6、维修后的电机在60日内既不超负荷也不缺相所造成的电机损坏,责任由维修方承担维修费用费用的30%(以前外协维修的电机短期内电机损坏由维修方承担)。
7、交接班电机的清理由车间负责对电机的机身进行清理,由于清理不及时造成电机温升过高加快绝缘老化,导致电机烧坏的,由车间负责人承担电机维修费用费用的30%。
8、未严格按照电机运行的基本要求条件所造成电机损坏的,由生产办和车
间办共同承担电机维修费用费用的30%。(如电机有异常声音不停机或温度过高不停机)。
9、选用电机时要选用质量好,守信誉,三包及时的供货厂家,所安装的新电机在60日内既不超负荷也不缺相所造成损坏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费用承担电机维修费用费用的30%。
10、单月电机损坏不超过5台(含5台),奖励电工500元,单月电机损坏不超过4台(含4台),奖励电工600元,单月电机损坏不超过3台(含3台),奖励电工700元,单月电机损坏不超过2台(含2台),奖励电工800元,单月电机损坏不超过1台(含1台),奖励电工1000元,单月电机一台不损坏,奖励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