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残疾人证程序

办理残疾人证程序

一、申请

申请办理残疾人证者,需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无身份证者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一份);

2换第二代残疾人证者,需携带第一代残疾人证原件;3红底两寸免冠近照3张(视力、听力、言语、智力、精神残疾人员需准备6—8张)

4、未成年人需到区残联采集影像。

二、受理、初审

1、核对申请人身份和相关材料;

2、指导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3、智力、精神和未成年残疾人员必须填写监护人一栏,填写一律用黑色水笔,字迹要工整。

三、残疾评定

1、肢体残疾人由第十医院进行残疾等级鉴定。

2、视力、听力残疾人须到南昌市第一医院做残疾等级鉴定。

3、言语残疾人到省聋儿听力语言康复中心做残疾等级鉴定

4、年满十六周岁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持第一代残疾1

人证和疾病证明书(或住院证明)到省、市精神病院重新残疾评定后,由区残联直接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智力残疾人,持第一代残疾人证和省儿童医院智力测试证明,由南昌市第十医院根据第二代残疾人证评定标准直接进行残疾等级评定。

5、各特殊教育学校的在校学生,可凭第一代残疾人证和所在读学校证明到南昌市第十医院进行残疾等级评定;已毕业残疾学生可凭第一代残疾人证和原就读特教学校毕业证,到南昌市第十医院进行残疾等级评定。

四、受理时间

审核、发证时间为每周一。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五、咨询电话

六、鉴定医院地址

南昌市第十医院(南昌市南京西XX)

南昌市第一医院(南昌市象山北XX128号)

省聋儿听力语言康复中心(南昌市XX,原省残联所在地电话:4)

江西省XX(南昌市XX43号)

南昌市精神病医院(南昌市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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