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投资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一次性告知材料

一、申请条件

各级政府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安排建设的县级审批权限的投资项目

二、申报材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审批请示文件

2、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应当委托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等级的单位编制)

4、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5、当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乡规划选址意见

6、有权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未取得项目用地使用权的项目)

7、有权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如上级环保部门和发托的,需出具委托函)

8、各资金来源承诺函

9、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它材料

(委托评估:在受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如有必要,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进行评估论证。对重大投资项目,可组织专家评估。接受委托的工程咨询机构应在项目审批机关要求的时间内提交评估报告,并对评估结论负责。)

所有提交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及与原件相符说明,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备案申报单位公章。备案申报单位必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法定期限

(15)个工作日(不含审查论证时间)本局承诺5个工作日办结。

预览已结束,下载原文档直接使用
查看全文
若对以上有内容有疑问请反馈或举报举报
声明:
您购买的是此内容的word文档,付费前可通过免费阅读辨别合同。非质量问题不退款,如需帮助可咨询客服【客服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