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歌手大赛方案

“秀出风采.唱出梦想”校园歌手大赛方案

让音乐成就梦想,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增添校园艺术氛围。给热爱音乐的同学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百花齐放、格调高雅、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学校举办“秀出风采.唱出梦想”校园歌手大赛。丰富我校同学的业余文化生活,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发,努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我校全体同学团结创新、锐意进取、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的同时也给大家提供一个锻炼自己、展示自己的机会。激发广大学生热爱学校和热爱艺术、勤奋学习、努力成才的热情与动力,不断提高自身全面素质,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传递正能量。

一、活动主题

展现魅力自我打造音乐梦想

二、主办部门

学校政教处、团委、艺术科。

三、参加人员

七、八年级各班参加

五、活动地点:

初赛:各年级、班级自行决定(10月25日前)复赛:学校音乐室(11月13日下午16.:30)

决赛:学校音乐室(11月27日)初定

六、赛程安排

1、宣传报名:9月15日——10月15日

2、初赛:10月10日分发报名表,10月13日之前各班组织动员学生报名填表(报名表于10月15日上午送至许X枝老师处)

3、复赛:11月13日下午第三节在音乐室进行选拔,要求清唱。(最终选出16人进入决赛)

4、决赛:11月27日下午(初定)

(1)、决赛选手抽签决定比赛顺序;

(2)、由学校领导和音乐老师担任评委,赛制为百分制;

(3)、选手最后得分为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

七、参赛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格调高雅,能反映当代中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2、初赛:每位选手唱一首歌曲,每首歌曲演唱时间原则上限制在5分钟以内,并自备伴奏(也可清唱);复赛:要求务必有音乐伴奏;决赛:有音乐伴奏并必须伴有表演特色,可伴舞、可有乐器伴奏等特色。

3、演唱形式可以是独唱,也可以是组合。鼓励组合,组合不超过4人,选手歌曲伴奏带自备。

八、评分标准(100分制)

1.音准:能准确把握好歌曲的旋律,有较好的音准,咬字清晰。(20分)

2.节奏:对歌曲整体结构,节奏感把握到位,不出现抢拍、慢拍的情况。(20分)

3.音色:选手音色好,有特色。(10分)

4.舞台表现力:演绎歌曲时感情充沛,能表现歌曲的意境。有较好的舞台感染力,演绎歌曲时轻松自然。(30分)

5.难度:视所选歌曲难度适当加分。(10分)

6.其他:着装得体,歌曲内容健康向上。(10分)

九、注意事项:

1、预赛顺序按照班级报名顺序,复赛决赛顺序由选手抽签决定,比赛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调换曲目和歌唱顺序。

2、参赛者必需服从比赛规则。

3、伴奏带去原音并自备。

4、参赛者必须尊重及服从比赛结果。

校园歌手大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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