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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竹篙镇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根据金堂县财政局金堂财政发[2024]21号文件精神,我镇高度重视,组织镇财政所、家电下乡资金审核经办人员等对20__年11月1日家电下乡实行“商审商付、财政结算”方式以来的所有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情况进
行核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自推行政府家电下乡政策以来,为让更多的群众得到实惠,进行了大量的宣传,老百姓知晓度达到100%;同时在当地的销售点也严格按照上级的指示,共有8家备案销售网点。截止目前,家电下乡政策已取得良好社会效应,全镇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993台/件,销售金额元;共有398户享受了政府补贴,商家垫付202474.86元,政府累计兑付财政补贴202495.76元。有力的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
二、自查结果
1、本次重点检查经销商提交的农民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产品标识卡和5@p,以及农民购买条件和经销商销售垫付补贴资金情况等,确保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在检查中,发现有部分材料缺少5@p复印件及有部分材料里面有使用重复的5@p等情况,通过和商家联系,我们对缺少的材料和错误的材料进行改正和完善。
2、检查资金兑付情况,部分商家因计算错误,或是其他因素导致商家垫付和本应补贴的资金有少量的不合,财政所补贴按照审核结果补发商家,同时通知其对错发给农户的补贴资金进行重新补发,同时发现补贴资金经办人员
因计算错误,共少申报资金26.89元,
3、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农户是否真实享受到了家电下乡补贴的优惠。通过经销商提供的资料,电话联系购买家电的农户了解真实情况,发现有部分农户的电话号码已停机,或是错误的电话号码,还因有些商家未留下农户的联系方式,导致电话查询率不能达到100%。通过与村组干部联系,进行实地查访,证实都享受到了家电
下乡补贴。同时,因有些农户不是本镇人员,给查询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总体来说,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户都享受到了家电下乡补贴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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