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投资计划编报说明

填报简要说明

总体要求:

1.项目建设阶段,20__年续建项目、20__年开工项目和谋划项目分别按附表一、二、三填报。

2.申报项目应当以单体项目为主,项目边界应清晰,尽量避免以某某产业园等形式出现。

3.交通、能源和城市建设等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10亿元,制造业、农林水和环境保护等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亿元,高技术、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谋划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亿元。

4.附表中,除备注栏外,其他各栏不得留空。

具体要求和说明:

一、项目名称

1.续建项目、新开工项目的名称,应当以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文件中确定的名称为准。对于批文中项目名称含有多个子项工程的,可适当予以简化。对于批文中项目名称不含地域的,应视情况在项目名称前加所在地域。

2.谋划项目的名称,如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项目材料,以材料中的名称为准,如项目材料暂时不完备,需

填写符合规范的项目名称。

3.项目名称中“建设项目”或“项目”全部删除。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一般以项目批文中的项目法人(业主单位)为准。谋划项目的建设单位,可填写项目法人、意向性投资单位或牵头主管部门等。

三、项目分类

按交通、能源、城市建设、制造业、农林水、环境保护、高技术、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类别填报。

四、建设地点

建设地点填报__市__县(区),具体到县(县级市、区)和市级政府管理的各类开发区、园区或聚集区。

五、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以审批文件内容为准,应反映主要建设内容,可明确产能的,应予以说明;规范度量衡的使用,建筑面积均用万平方米标注,道路(铁路)长度用千米、宽度用米,其他未提及的,以法定度量衡为准;文字表述应简洁。谋划项目可填写拟建规模及主要内容。

六、项目投资

1.续建项目、新开工项目总投资以批复文件确定的数额填报。谋划项目总投资暂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报批材料列明的数额填报,如项目材料暂不完备,应认真核算后填写。

2.截止20__年底预计完成投资指该项目自开工之日期延续至20__年底预计累计完成投资额,为历年完成投资额之和。

3.20__年计划投资指20__年计划完成投资额。

七、目前进展情况

1.对于续建项目,主要指项目建设截止申报计划时的工程形象建设进度,包括主体工程建设进度、主要设备采购及安装情况、附属工程建设进度等。

2.对于开工项目和谋划项目,主要指项目开工前审批(核准、备案)、征地拆迁、场地平整等各项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谋划项目的进展情况还包括前期谋划推进情况、洽谈签约情况等。

八、20__年预计开工月份

20__年重大开工项目需要填报预计开工的具体月份,不得填写上半年、下半年或某季度。

九、20__年建设目标

如项目竣工或主体工程建成,可直接填写;此外,可填写20__年底前该项目建设所要达到的具体阶段,如厂房建成或施工至多少层等。

对于谋划项目,20__年谋划工作和进度安排应当填写具体的工作任务及相应的预计完成时间,如“20__年5月编制完成项目建议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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