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信息报送制度

重大信息报送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重大信息报送工作,推动重大信息报送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保证重大信息工作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正确决策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公司安全、健康、快速发展,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一条公司重大信息工作由矿长直接领导,分管矿长直接负责,调度室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公司的重大信息工作,各科室具体分工负责。

第二条重大信息工作的主要职责:

1、按照上级公司的要求,研究和制定重大信息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做好重大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上报、反馈和存档等各项工作。

3、及时、准确、全面向上级报送重大信息。

第三条公司明确以调度工作人员为重大信息员,具

体从事重大信息上报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公司重大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1、根据重大信息工作要求,结合事件发生的实际情况,完成本单位重大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工作。

2、结合事件中心和重点及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开展重大信息调研工作。如有事件发生,要及时报送。

3、负责在第一时间迅速收集上报本单位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动态、重要紧急情况,并随后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起因后果和吸取教训情况。

第三章重大信息报送程序及要求

第一条应按以下程序进行重大信息报送:

1、公司重大信息员对所掌握的重大信息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及时逐级上报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

2、公司报送重大信息需经分管重大信息领导审核,矿长同意后上报。

3、对于本单位工作范围内的突发事件或其他重大紧迫事项,事件负责人应首先上报矿调度室,同时向矿分管领导电话报告;并在口头通报后及时向矿调度室补送相关文字材料。

4、重大信息统一由矿调度室向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未经批准,各科室不得向外报送重大信息。

第二条重大信息报送的基本要求:

1、上报重大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准确无误、言简意赅、讲求实效。

2、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报送必须在重大事故、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上报矿调度室,经矿长、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上报上级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快速整理成文件信息报送。

3、重大信息材料未经允许不得公开,应以纸质文稿附加U盘的形式报送。凡属涉密重大信息,执行保密工作规定,由保密工作人员管理。

4、报送重大信息材料作为单位资料存档严密保管。

本制度即日起施行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八日

预览已结束,下载原文档直接使用
查看全文
若对以上有内容有疑问请反馈或举报举报
声明:
您购买的是此内容的word文档,付费前可通过免费阅读辨别合同。非质量问题不退款,如需帮助可咨询客服【客服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