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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与青年教师帮扶制度
1.骨干教师要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教学观念。根据学科特点和教学实际,有义务、有计划地承担起学校培养新教师的义务。
2.骨干教师要通过各种形式,如理论专题讲座、观看录像、观摩示范、研讨、基本功竞赛、理论测试等形式参与新教师教学的全过程。重点对新教师的说、讲、评进行跟踪指导(由指导教师对新教师进行全过程辅导)。
3.青年教师听课节数每学期不少于20节,骨干教师对所帮扶的教师每学期至少听1节课。
4.骨干教师要及时对你所帮扶的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进行适时地点拨、讲评、指导,使工作有的放矢。
5.新教师要虚心接受指导教师意见,并及时与其沟通自己在教学中的困惑和问题,
6.骨干教师要做好新教师的考核管理工作,根据培训内容采取自评、互评、导评、竞赛、理论测试等合记积分的办法对其全过程进行考核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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