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2页
关于教学质量评价的规定
考试是教学评价和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内容,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考试的目的是对学生学习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对学生掌握知识技能的程度进行定性及定量测定。同时也可以判断教师是否完成好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内容,是否取得预期教学成果;为全面贯彻素质教育,全面落实因材施教,关注每一个学生,提升教师的教学质量意识,实施有效教学,特对教学质量评价做出以下规定:
一、年级质量分析中定性评价
1.教师个人教学质量
表扬:重点班B、C线贡献率均超过80%,吻合率不低于60%,无D线警示人数(C线警示人数不多余1人),PB值05;普通班C线贡献率超过80%,吻合率不低于70%,无D线警示人数,PB值05;受表扬的老师量化加5分/次;
警示:学科有D线警示人数(重点班C线警示人数2人),或与“同层次均分”相差卷面满分的8%试卷难度系数,或PB值波动105;受警示的老师量化减5分/次;学科有2人或2人以上进入D线警示范围(重点班C线警示人数超过2人)或与“同层次均分”相差卷面满分的5%,或PB值波动1;或单科出现零分卷;除进行教学质量警示,量化减5分/次外,还需向年级组提交书面班级质量分析、教学工作阶段性总结及后续教学对策。
达标:除表扬,警示之外的为教学质量达标
(2)班级捆绑警示【普通文化班有3人及以上学业水平未达最1C2D,术科班有学生未达到2D,文化重点班有学生未达到1C2D】
(3)备课组警示:学科有3人以上未取得等级,则列入质量警示,每多一人在示范科组评选中扣2分,若有超过6人未取得等级,在示范科组评选中一票否决。
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