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人才培养和教育,不断开发公司人力资源,提高全体员工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增强服务意识,满足各岗位工种对技能的要求,实现公司人才战略目标,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的各类培训。三、部门职责
1、人事行政部门负责编制公司各类教育培训计划及费用预算,落实教师,实施内部培训或外送培训、培训考核及教育档案管理。
2、各商务楼或小区(包括维修中心)管理处负责所辖小区教育计划的编制及人员培训。
3、各管理处配合人事行政部门委派教师实施对员工的设备操作、维护保养、安全保卫、物业政策等岗位培训及新进公司人员的上岗教育。
4、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各小区收银员、仓管员的业务知识培训。5、各小区管理处根据需要提出培训要求及选送培训人员。四、工作程序(一、)计划、审批
1、各部门结合部门情况于12月底前上报下年度培训计划及相关要求。
2、人事行政部门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及部门培训要求编制教育培训计划及经费预算交总经理审批。
3、人事行政部门在实施年度培训计划过程中,应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及政府的法规要求等情况,不断修改和补充培训计划,实行动态管理。(二、)对象、内容
1、对各类管理人员进行质量体系、质量管理深化教育及岗位业务知识的继续教育。
2、对各类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岗位知识的培训。
3、对新进公司人员及转岗员工进行岗位业务知识的培训。4、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岗位培训。(三、)组织、实施
1、企业内培训
①、人事行政部门按教育培训计划,结合各管理处的阶段工作,安排培训时间,落实教材、教育设备,聘请教师。
②、被聘的教师应按培训要求编写教育提纲,在开班前二天交人事行政部门。
③、参加培训的员工和员工所在部门应妥善安排工作,确保准时参加学习,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的应向所在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请假。
④、人事行政部门负责做好培训出勤、学习情况(成绩)统计,
作为奖惩评定依据。
⑤、各商务楼或小区管理处的内部培训按各自计划组织实施。2、企业外培训
①、特殊工种的培训及必须外送的培训应在报名前办理培训报批手续。
②、凡是由公司出资的外送培训(包括验证等),培训者必须与公司签定服务协议,协议一般为二年,特殊情况另定。如果受训者中途离职,按服务期长短作补偿。
3、计划外培训
①、计划外因公司运作需要,须公司统一组织培训的,由需要培训的部门提出申请,经人事行政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即组织培训。
②、凡属计划外需外出参加各类技术、质量、财务等教育培训和短期学习班的,应由部门提出申请,经人事行政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四、)资格认定
①、对从事与质量有关的人员必须进行严格的培训,经考试综合评定后发给资格证书。
②、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岗位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本工种操作证。
③、各类专业管理人员(如财务、人事、小区经理、部门经理等)必须参加各岗位的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的资
格证书。
(五、)培训档案管理
1、行政人事部门和各管理处必须保留有关培训档案,以便查阅。培训档案主要有:
①、培训计划、培训提纲和培训人员名单。②、考试试卷和考核成绩登记表。③、有关资格证书。
2、各类人员经过培训后取得的资格证书将作为晋级、晋升的依据。相关表单:
1、《培训申请表》2、《培训签到表》3、《培训记录表》4、《培训考核成绩汇总表》
公司二OO七年_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