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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院核心医疗制度实施方案
一、首诊负责制
1、首诊医师须按照要求进行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做好必要的辅助检查及病历记录等,对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及时治疗。若病情需要应收住观察室或收住入院进一步治疗。特别是危、急、重病人,必须收住入院治疗。
2、对已接诊的非本科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后,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的就诊科室。
3、对已接诊的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在写好病历、做好检查后,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及时转有关科室治疗。诊断仍不明确者,收住主要临床表现相关科室。若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4、如遇危重患者需抢救时,首诊医师必须先抢救病人并及时报告相关诊疗组、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参与抢救工作。首诊医师下班前应与接班医师做好床旁交接班,并认真写好交接班记录后方能下班。对已接诊的非本科室范畴的重危病人,首诊医师首先对病人进行一般抢救,并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被邀请的医师,应立即赶到现场,明确为本科疾病后应接过病员按首诊医师的责任进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
二、查房制度
1、当班医师每日上午查房一次,下午上班后、下班后或下班前巡视一次,危重病人随时巡视,并有与家属多次病情告知谈话的记录和签字。
2、晚上值班医师在值班期间对一般留观病人至少前后夜查房各一次,对危重病人应随时巡视,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或科主任巡视病人,协助处理,并及时准确记录。
3、查房前,住院医师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_线片、有关检查报告等。经治医师要简要报告病史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查房后,应将上级医师意见及时准确地记录在病历上。
4、上级医师要严格把关、严格要求。查房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讲评或纠正。三会诊制度
1、门诊会诊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会诊或转专科门诊者,需经本门诊年资较高的医师审签,由病人持诊疗卡片和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病人可回转给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2、病房会诊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所见,以及初步诊断、会诊目的与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主治医师签字后,送往会诊科室。被邀请科室按申请科的要求,派主治医师或指定医师根据病情24小时内完成会诊。会诊时经治医师应陪同进行。会诊医师应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做出诊疗,提出具体意见,供邀请科室参考。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诊例外)。
四、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1、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实行24h值班制,按时交接班,上岗时做到衣帽整洁、佩带胸卡。
2、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抢救仪器的使用,遵守各种疾病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非参加抢救人员不得进入抢救室。
3、危重病人抢救时,当班医务人员应全力以赴、争分夺秒。一般抢救由该科值班医师及抢救班护士负责,特殊抢救请示医务处或院领导组织有关科室进行抢救,各级人员做到明确分工,密切合作。
4、医务人员不得对危重急症以诊断不明、经济问题或其他任何理由而延误抢救。
5、危重病人应按照病情严重程度和复杂情况决定抢救组织工作
6、抢救的医护人员要严肃认真、积极主动,听从指挥,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协作
7、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困难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上级医师要随叫随到,迅速参加抢救工作。
8、口头医嘱要准确、清楚,尤其是药名、剂量、给药途径与时间等,护士要复述一遍,避免有误,并及时记录于病历上,并补开医嘱和处方。
9、各种急救药物的安瓶、输液空瓶、输血空袋等用完后应暂行保留,以便统计与查人物避免医疗差错。
10、抢救的全程情况,必须认真、准确、及时记录。
11、在抢救过程中,应根据实际病情及时向家属或单位说明病情危重的原因、程度及预后,以利取得必要的理解和配合
12、如因检查、入院、换科室等原因需要搬移病人时,必须充分考虑到病情及生命体征的稳定与否,以及病员家属或单位在了解病情后的理解程度如何。必要时应对此作书面记录。危重病人搬运途中应由急诊护士护送,必要时医师协同护送。
13、值班人员在联系有关科室协同抢救或联系收住入院时,应不放松对病员的抢救。
14、对危及生命的严重创伤,经紧急处理后,有关值班医师应安排病员接送手术室抢救,而不应该强调常规的术前手续或入院手续,以免延误抢救时机。
五、术前讨论制度
1、术前讨论是防止疏忽、差错,保证手术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必须认真执行。手术前讨论在术前准备基本完成时进行,也是对术前准备工作的最后一次检查。
2、术前讨论应取得麻醉医师会诊意见或邀请麻醉医师参加。
3、术前讨论应在术前一周内组织进行。经治医师应在讨论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负责在讨论中汇报病情,提供有关资料,做好讨论记录和登记。参加人员应对手术指征、手术方案、术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危险、意外及防范措施、术后观察和护理要求等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充分进行讨论,最后由主持人总结并确定手术方案。
六、查对制度
临床科室
1、医生在开处方,医嘱或进行诊疗时,必须仔细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观察病情变化和处置后反应。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品或精神药品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检查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每种药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一类: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简单小型手术。
二类:小型手术及手术过程不复杂,技术难度不大的中等手术。
十一、分级护理制度(我院暂实行二级护理、三级护理)
对二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跟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对三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跟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十二、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1、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严格掌握适应症。
2、签署输血知情同意书。
3、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出现不良反应时,立即处理,填写输血不良反应报告单。十三、疑难病历讨论制度
我院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有主管医师向院长汇报,组织会诊讨论。
十四、新技术准入制度(我院暂无条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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