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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建设项目招投标的行政执法
建设项目招投标的行政执法(以下简称招标执法),是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随着招投标由审批式管理转变为备案式管理,招标执法对规范建设工程交易行为,发展有形建筑市场,形成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建筑市场秩序,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各地各行业管理部门在招标执法工作中,总结出很多好的经验,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如:增强服务意识,加强事前告知和事后监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尤其是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等等。然而,由于建筑市场条块分割、地方保护,有关各方依法从业意识不强等原因,规避招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还时有发生。针对这一情况,行业管理部门应采取措施,加大招标执法工作力度,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的交易秩序。本文就此谈几点自己的看法。
一、招标执法应以查处规避招标的违法行为为重点招标投标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建设工程交易的主要方式,凡属《招标法》规定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依法均应招标。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数字表明,通过招标发包建设项目,可以节约3%~5%的建设资金,因此,建设项目招标发包是建筑行业依法治业的必然要求,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手段。规避招标的违法行为,既使工程
交易脱离了政府监督,也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为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埋下隐患,因工程项目违法交易而引发的质量事故和腐败事件,屡见不鲜。所以,招标执法应以查处规避招标的违法行为为重点,进而带动招标执法工作的全面顺利开展。
二、招标执法要结合本地建筑市场情况依法执法
招标执法是通过市场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我国东西部经济发展程度、经济运行市场化程度差距很大,即使同一地区不同城市,由于自然条件不同,地理位置不同,引资能力不同,形成的建筑市场也各具不同特点。要根据当地建筑市场的特点,将工程项目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如可按投资划分为国家投资项目、民营项目、引资项目等。执法过程中国家项目侧重监督,民营项目侧重规范,引资项目侧重服务。这样既便于执法工作的开展,也有助于取得较好的效果。当然,也可以以其他的标准进行分类,只要符合当地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进行分类执法的同时,我们要严格依法执法,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执法要有法律依据;二是执法程序要符合《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要制定和完善执法公示、执法告知、执法审批等各项制度,逐步实现招标执法的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
三、招标执法要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
当前的建筑市场,存在两方面情况,一方面,建筑市场不断发展,法制化、规范化的市场秩序正逐步建立,建设投资更趋向多元化,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另一方面,建筑行业市场化运行的配套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施工企业的改制工作没有完全到位,社会保障体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企业的社会职能没有完全剥离,这都对招标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招标管理部门首先要通过政策、法规、理论的学习培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其次,要学习各地和其他行业的先进管理经验,多想办法多交流,找到适合本地管理的新措施、新方法,提高执法水平,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在执法工作中,要通过加强市场监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加强信息网络建设等措施,加大招标执法工作力度,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四、招标执法要增强服务意识
增强服务意识,是政府部门工作职能转变的要求,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招标执法的过程,也是服务的过程。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向业主及相关人员宣传政策、法律、法规,介绍招标程序和相关知识。服务工作做的越好,执法工作的阻力和工作量就越小,执法工作的执法效果也就越好。执法人员对此应有充分的认识,要不断提高业3
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在实际工作中,招标执法工作要与预先告知等服务措施相结合,尤其是一些大项目、大企业,要经常沟通信息,做好服务。
总之,招标执法是招投标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随着《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招标执法工作有了很大发展,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但我们还应看到,当前的招标执法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有关管理部门应继续努力,加大执法力度,为保障招投标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促进有形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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