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申请书

申请编号:受理编号:申请日期:受理日期: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

变更申请书

申请单位公司生产单位经办人刘联系电话0537-填写日期2024.1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样

填写说明

一、本申请书封面“申请编号”、“申请日期”、“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受理人填写,本申请书的其他内容由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填写。

二、本申请书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者用打印机打印文本,字迹要清晰、工整。

三、本申请书中“企业”,是指生产单位(或者申请单位)隶属的依法设立且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单位”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企业所属子公司、中央管理的企业所属分公司;“生产单位”是指企业所属分公司、子公司下属的生产单位。

四、本申请书表格的填写方法:

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只填写“申请单位”、“变更事项”和“申请单位意见”栏;

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所属分公司、子公司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除分别填写“申请单位”、“变更事项”和“申请单位意见”栏外,还要分别填写“企业”和“企业意见”栏;

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所属分公司、子公司下属生产单位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则填写全部栏目。

五、本申请书表格中“成立日期”栏,填写批准成立的日期。

六、本申请书表格中企业的“名称”栏,填写工商登记名称;单位的“名称”栏,填写全称;企业的“地址”栏,填写工商登记地址;单位的“地址”栏,填写所在地详细地址。

七、本申请书表格中企业的“经济类型”栏,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1998〕200号)的规定,填写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代码即可。

八、本申请书“变更事项”中“变更内容”栏,填写变更前后“主要负责人”的姓名或者隶属单位(或者企业)的名称或者工商登记注册的单位名称。

九、本申请书表格中“申请变更范围”栏的“产品名称”,应填写该产品或者其主要成份符合《化学命名原则》(1980)的中文化学名;“生产能力”,应填写该产品的年设计生产量,计量单位为吨;“工艺系统”,应填写该产品的生产工艺、主要设备等。

十、本申请书表格中“备注”栏的“生产原料”,应填写生产该产品所需要的主要原料名称;“验收文号”,应填写该产品的生产系统投产前验收部门出具验收合格文件的编号;“投产日期”,应填写该产品的生产系统正式投产的日期。

十一、本申请书表格中“申请变更范围”和“备注”栏,不能满足需要时,申请单位可自行设置续表,格式和内容要求应与本表一致。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情况表

(一)基本情况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名单

注:栏目不够可另附页。

(三)危险化学品产品情况(包括中间产品)

注:栏目不够可另附页。

(四)生产、储存及充装、输送工艺流程

(五)主要原材料(包括外购中间体)

注:栏目不够可另附页。

(六)厂区平面布置简图

(七)贮罐区(贮罐)基本特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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