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保密制度

1、召开涉密会议时,会前要与保卫、保密部门联系,共同拟定安全保密措施,并对与会人员规定保密纪律。

2、涉密会议应选择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严禁使用无线话筒传达会议内容。

3、涉密会议的工作人员要按规定或上级的要求办理,不得擅自扩大参会人员的范围。

4、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会议场所,对需列席的参会人员应及早将名单呈报主管会议的领导审定。

5、凡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参会人员不得记录,并不得携带录音机、录像机、手提式电脑等在会场擅自录音录像。

6、对会议形成的秘密文件、资料要标明密级,会议结束时要及时回收。确需下发的,须经会议主管领导批准。

7、会议文件、资料应由会议秘书组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参会人员签收。参会人员带回的会议文件资料要及时交单位内收发员登记签收。

8、要严格会议宣传纪律,新闻宣传报道要经主办会议领导审查同意,严禁公开宣传报道会议的涉密内容。

9、会议结束时,承办会务的工作人员要及时对参会人员的住所、会议室等进行检查,防止会议文件、资料及笔记

本遗失。

10、对违反会议保密纪律,造成泄密的,承办会务人员要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置并报告会议主管领导和当地保密部门以利妥善追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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