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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校园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学校园网是全校性的计算机互联网络,其服务对象为校内各处室、教职员工及在校学生,为使我校校园网安全得到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边城高级中学校园网所有用户必须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
二、边城高级中学校园网所有用户不得利用计算机连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三、在边城高级中学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
四、尚未入网的计算机若连入校园网必须到信息中心申请登记,任何用户不得擅自接线入网。已经办理退户手续或因欠费被停止使用的用户,必须切断与校园网络的物理连接。
五、接入校园网的用户必须使用经过信息中心授权的IP地址,不得擅自转让本机的IP地址;不得盗用他人IP地址;不得私自配置代理服务器使用网络资源。
六、所有校园网用户有维护网络正常运行的义务,如发现盗用IP地址及非法接入等现象,须及时通知信息中心。
七、边城高级中学校园网所有用户必须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不擅自复制和使用网络上未公开和未授权的文件;不得在网络中擅自传播或拷贝享有版权的软件;不得销售共享的软件。
八、所有用户应节省出口带宽等网络资源,不得滥用网络资源。不得非法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不得非法阅读他人文件或电子邮件;不得对网络内的计算机进行端口扫描,不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严禁破坏他人及公共网络信息资源的行为或其它恶作剧行为。
九、对违反本办法的校园网用户网络中心将对其进行警告,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中断网络使用、罚款、校纪处分等,必要时将移交学校保卫处理。
十、网络安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网络运行情况、信息发布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网上传输的运作情况,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或反映给相关部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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