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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畜牧局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1.为了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和促进社会政治稳定及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特制定本预案。2.本预案是建立和完善畜牧局的应急预防体制、应急组织体系、应急保障体系和应急运行机制,全面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的工作依据。3.本预案所指突发事件为:突然发生的危害或可能危害畜牧局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以及损害或可能损害畜牧局利益的安全事件。
(二)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依靠广大干部职工,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干部职工参与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准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因素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与实施,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与有关政策相衔接,与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相结合。
(三)编制依据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畜牧局成立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领导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纪委书记担任,成员为局属各单位(股室)主要负责人。局办公室为协调部门,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工作职责1.指挥部职责。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研究确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决策和总体思路;审定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在可能的突发事件来临前部署准备及应对工作;遭遇突发性事件时,指挥整体应急工作;总结改进突发事件应急工作。2.工作组职责。应急指挥部下设行政协调组和行动救援组两个工作组。行政协调组职责:贯彻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决定;组织协调应急责任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习;为应急工作提供后勤保障。行政协调组设在局办公室,承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行动救援组职责:贯彻执行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工作指令;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救援受伤人员。应急工作实行自动递补原则。遭遇突发事件时,前一名应急责任人因故不能承担应急职责时,后一名责任人应自动递补承担应急职责。
三、分类应急预案
(一)关于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处置1.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搞好防汛、抗旱、地震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处置的动员教育,增强全体人员的危机感、紧迫感。2.经常保持与县政府值班室及气象部门的联系,随时掌握防汛、抗旱或地震的动态。3.针对自然灾害的特点,做好各种物品准备,并积极做好加固门窗、设备等工作。4.根据自然灾害的严重程度,视情况组织开展各类抗击自然灾害的活动。5.视情况组织抢险救灾小组,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二)关于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1.经常开展公共卫生方面的教育,普及传染性疫病、食物中毒危险性的知识,使全体人员随时保持高度警惕。2.组织开展各类体育锻炼活动,不断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身体素质。3.在传染性疫病流行期间,原则上禁止人员外出,特别是去疫情流行地区。4.及时采取医疗等措施,积极做好预防工作。5.如在本单位发现疑似病人,及时采取果断措施。6.如发现集体食物中毒现象,及时将病人送医院抢救,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县政府及防疫部门,在查清原因的基础上,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关于办公场所发生火灾、财物被盗等问题的处置1.经常进行防火教育,组织防火知识培训。当发现火灾苗头后,发现人应及时报告,必要时立即报警,同时应立即用消防器材救火。无论哪一级领导,得到消息后应立即到现场组织灭火。2.发现单位或个人的财物被盗后应按级报告。股室以上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亲临现场,如被盗数量较大,应立即报警,同时指定人员保护好现场,以便破案。事后,要认真总结教训,完善防范措施。
(四)关于群众集体上访事件的处置1.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文明执法、规范执法,防止在工作中出现失误,以便从源头上预防群众集体上访问题的出现。2.畜牧系统工作人员发现群众集体来访时,应立即告知局主要领导和局信访接待人员,或将群众带到信访接待室。3.负责接待的同志应先安排来访群众就坐并提供茶水,在认真听取来访群众代表(一般在5名之内)陈述的基础上,给予答复、解释或说明。如需有关股室配合的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一同参加接待。4.有关单位股室一时难以答复的问题,可以采取边解释边向分管领导汇报的办法。分管领导能答复的立即向群众代表答复,难以答复的,与上访群众代表另约时间答复。5.在群众上访期间,局领导及有关股室领导原则上要到位,必要时一起做工作。6.如群众情绪比较激动,或出现一些过激行为时,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请公安及有关乡镇领导协助做好上访群众的工作。7.对个别违反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人员,可商请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制止措施。8.每起群众集体上访事件处置告一段落后,有关股室应及时将情况报上级有关部门。
四、保障措施1.建立预测预警制度。局属各单位(股室)正常情况下每季度进行一次情况分析,发生公共事件期间不定期进行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2.完善信息报告制度。局属各单位(股室)负责人每月汇报一次单位安全及落实预案情况。一旦发生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应以最快速度向上级领导报告。3.建立物资保障制度。各单位的消防器材必须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有关防汛、抗旱、防震的物品,如手电筒、雨衣等用品必须随时准备。4.坚持值班制度。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抓好值班制度的落实,局机关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在值班期间保证信息通畅,人员到位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情况。5.严格检查监督制度。局属各单位(股室)负责人正常情况下每季度对贯彻落实本预案及有关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在发生公共事件期间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督促,以确保预案的落实。
六、附则
(一)县畜牧局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由局党委会议审定。
(二)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09年2月印发的县畜牧局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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