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销售62吨汽、柴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XX公司年销售62吨汽、柴油项目建设单位XX公司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编码建设地点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机动车燃料零售F5264占地面积(平方米)200绿化面积(平方资(万元)5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7.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4%评价经费(万日期2024年12月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为了满足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保证成品油供应,XX公司投资50万元在市区产业集聚区镇村13组,购置生产设备,建设年销售62吨汽、柴油项目。XX公司原名加油站,详见附件5,该地块符合镇总体规划,详见附件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24年本)及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部令第1号),本项目属“四

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中“124加油、加气站新建、扩建”类,故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XX公司委托佳XX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1)。接收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环境敏感点(保护目标)的识别、资料收集与分析等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相关要求,本着“科学、公正、客观”的态度,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2024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已在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备案,批准文号为20244XXXX545203-032275,详见附件2。

三、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XX公司位于市区产业集聚区镇村13组,项目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1。项目东侧是掘丁路,西侧、南侧和北侧为农田,距离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西南侧780m的辛庄村。周边环境示意图见下图1。掘丁路商业门市本项目空地空地空地图1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本项目属于未批先建(未批先建处罚详见附件14),根据中共区工委会议纪要(2024)21号(详见附件11),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条件,未取得土地使用手续的企业,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由区国土部门出具“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或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意见。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条件,已取得土地使用手续(或区国土部门审查意见),但未取得规划手续的上述企业项目,经所在镇政府审查确认近期不涉及拆迁的,由该企业向所属镇政府递交“如与城市(城镇)规划建设相冲突,企业自愿接受依法依规处置,积极配合政府拆迁”的书面承诺后,由所属镇政府出具“项目选址符合乡镇产业布局规划”的审查意见,区党工委、管委会原则同意此类企业办理完善环评手续。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企业要到规划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取得规划审批手续或规划审查意见。满足以上条件的无环评手续企业项目,要依法办理取得工商注册、立项备案、土地、规划等审批或审查手续,积极主动接受环保部门未批先建处罚,主动完善污染防治设施,落实停产整改要求(由所属乡镇政府监管落实)的,方可申请办理环评手续。本项目位于市区产业集聚区镇村13组,石化有限公司原名加油站,详见附件5;根据石化有限公司提供的土地证(偃集用(2005)第05209)可知: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详见附件3;依据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出具证明可知:2005年1月,偃师市人民政府批准为工业用地,故本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详见附件6;依据区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可知: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镇总体规划,详见附件5;本项目已建成投产,位于陵墓南兆域大遗址保护区,承诺不进行土建活动,不会对地下文物产生影响,最终意见以文物部门为准。综上,本项目满足区管委会同意申请办理环评手续的要求。项目站区内汽油设备、柴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距离和站内设施的距离分别能够满足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24)(2024年局部修订版)的距离要求。项目站区内各设施与站外构筑物的安全距离一览表见表1和表2。表1站内汽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单位:m站内设备站外建(构)筑物站内汽油设备(三级站)是否满足要求地埋油罐加油机通气管管口有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满足标准设计标准设计标准设计重要公共建筑物35-35-35-满足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12.5-12.5-12.5-满足民用建筑保护物类别一类保护物11-11-11-满足二类保护物8.5-8.5-8.5-满足三类保护物(东侧民房)739.7742.7742.7满足三类保护物(西侧民房)738.7742.7742.7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12.5-12.5-12.5-满足丙、丁、戊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容积不大于50m3的埋地甲、乙类液体储罐10.5-10.5-10.5-满足室外变配电站12.5-12.5-12.5-满足铁路15.5-15.5-15.5-满足道路快速路、主干路5.5-5-5-满足次干路、支路(掘丁路)519.256.2520.7满足架空通信线和通信发射塔5-5-5-满足架空电力线路无绝缘层6.5-6.5-6.5-满足有绝缘层5-5-5-满足表2站内柴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单位:m站内设备站外建(构)筑物站内柴油设备(三级站)是否满足要求地埋油罐加油机通气管管口有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满足标准设计标准设计标准设计重要公共建筑物35-35-35-满足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12.5-12.5-12.5-满足民用建筑保护物类别一类保护物11-11-11-满足二类保护物8.5-8.5-8.5-满足三类保护物(东侧民房)739.7742.7742.7满足三类保护物(西侧民房)738.7742.7742.7甲、乙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12.5-12.5-12.5-满足丙、丁、戊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容积不大于50m3的埋地甲、乙类液体储罐10.5-10.5-10.5-满足室外变配电站12.5-12.5-12.5-满足铁路15.5-15.5-15.5-满足道路快速路、主干路5.5-5-5-满足次干路、支路(掘丁路)519.256.2520.7满足架空通信线和通信发射塔5-5-5-满足架空电力线路无绝缘层6.5-6.5-6.5-满足有绝缘层5-5-5-满足本加油站项目呈矩形,采用将站房置于罩棚后侧,做为加油站经营和管理场所。加油站场地面向道路的布局方式,埋地油罐和通气管设置在罩棚西侧的外部,通气管口高出地面4m及以上。根据城市道路的位置及车辆驾驶走向,将加油站入口和出口分开设置。该加油站总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总图布置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24)(2024年局部修订版)的有关要求。站内各设施间防火距离一览表见表3。表3加油站内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单位:m项目设施名称防火间距标准设计汽油罐站房4.04.0围墙3.07.0柴油罐站房3.04.0围墙2.07.0汽油通气管管口站房4.017.5密闭卸油点2.04.6围墙3.07.0柴油通气管管口站房3.517.5密闭卸油点2.04.6围墙2.07.0密闭卸油点站房5.05.2汽油加油机站房5.017.5柴油加油机站房5.017.5综上分析认为,本项目选址可行。

4、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XXXX2024)文件,加油站等级划分如下表4:表4加油站的等级划分级别油罐容积(m3)总容积单罐容积一级150V21050二级90V15050三级V90汽油罐30,柴油罐50注: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本项目拟建1台自吸式双枪加油机,汽油储油罐1座,容积为10m3;柴油储油罐1座,容积为10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24),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折半后总容积为15m3,均埋地处理,项目属于三级加油站。站内设有站房、加油罩棚、储罐区等;加油罩棚位于站内东部,储罐区位于站区西部的行车道下,为埋地储油罐,站房位于站内中部;加油站进出口设在站区东北和东南,紧临掘丁路,交通便利。项目区内各设备与站外构筑物等的具体安全距离详见表

1、表2;站区内各设备(储罐、加油罩棚、消防布置及其他基础设施)间的防火距离详见表3。上述安全距离及防火距离均可满足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24)(2024年局部修订版)相关安全间距要求。综上所述,从防火距离、消防安全、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平面布置合理。具体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

五、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该项目总投资50万元,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5。表5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总投资万元50自筹2加油量汽0外购柴23年工作日天36512小时工作制4劳动定员人3不在项目区内食宿5总占地面积m22项目组成及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见表6。表6项目组成及建设内容一览表项目组成名称建设内容备注主体工程站房1F,占地面积30m2,设置有便利店、站长财务室、员工休息室、员工活动室、配电间、洗手间等砖混结构加油罩棚建筑面积70m2钢网架结构,彩钢顶棚储罐区位于行车道下,埋地SF双层卧式储油罐2座,每座10m3,其中汽油罐1座,柴油罐1座。地埋公用工程给水工程采用市政统一工程职工生活盥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工程市政电网工程废气治理油气回收治理废水化粪池1座,容积10处理设置垃圾桶项目主要设备使用情况该项目主要设备详见表7。表7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92-汽油储罐10m3个1SF双层罐20-柴油储罐10m3个1SF双层罐

八、项目主要消防设施情况该项目加油站规模为三级加油站,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24)(2024年局部修订版)的要求需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设施,配消防设施一览表见表8。表8消防设施一览表序号名称型号数量1手提式干粉灭火器C832推车式干粉灭火器MC351灭火毯1m1m23沙池2m314消防锨(桶)套2

九、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建成后劳动定员3人,员工均不在站区内食宿。年工作365天,单班12小时工作制。

十、能源供给与给排水(1)供电本项目用电市政电网供应,供应加油站内经营、办公用电,年用电量约4320kWh。(2)供水本项目用水由市政供水提供,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和客户用水。根据本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劳动定员为3人。结合加油站实际情况,加油站内不设食堂,站内厕所为水冲厕,根据省地方标准-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1T385-2024),本项目用水定额按照4d)计算,由此计算,生活用水量为0.12即43.8站房内每天接待顾客约100名,其中需要用水顾客按40%(40名客户)计算,生活用水定额按1计,生活用水量为0.4即146则项目总用水量为0.52189.8(3)排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厂区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416即151.84本项目职工的生活废水由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肥田。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项目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土建基本建成,没有建配套环保措施。69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理位置市位于省西部,地处东经111XXXX1125

9、北纬333XXXX3505之间,东临郑州,西接三门峡,北跨黄河与焦作接壤,南与平顶山、南阳相连。区,又称产业集聚区,位于东经11229至11238,北纬3430至3440之间,市南部,偃师市西南。规划区西接市洛龙区之关林镇及龙门XX,南隔万安XX与伊川县XX相望,北望伊河与佃庄镇相邻。本项目位于市区镇村,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

2、地形、地貌、地质市地貌总的格局是由西南向东北地势逐渐降低,沿西南至东北依次分布着中山、低山和丘陵,在山丘之间排列着面积不等的河谷盆地。境内的山地总体来说,是秦岭山脉向东的延续部分,在主要分支山脉之间都有相对独立的水系分布。山脉和水系一般相间排列,每条较大河流都与一些山间盆地相串通,较大的盆地有宜(阳)洛(宁)盆地,伊川XX和盆地等。由于谷地和盆地串连形成的地势较低的开阔地带、低洼地带又和山脉相间分布,地形地貌较为独特。区地势南高北低,地表形态复杂多样,大体分为浅山区、山前坡地和平原三种类型。南部万安XX为浅山区,山势由东向西,由南向北依次降低,海拔在180600米。中部为万安XX前洪积、冲积平原,海拔在160180米。北部为伊河冲积平原,地势平坦,海拔在130160米。地质构造简单,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区域位于盆地,系于中生代末期形成的北东向断陷盆地,控制其发育的构造主要有东西向、北东向、北西向三组断裂构造。断裂构造呈深部隐伏状态,在地表出露不明显,中更新世以来处于稳定状态,不存在全新活动断裂。本项目位于区,属于伊河冲积平原,地势平坦。

3、气候气象市属于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大气环流的季节变化较明显。冬长寒冷雨雪少,春季干旱风沙多,夏季炎热雨集中,秋季晴和日照长。多年气象资料统计结果表明,评价区域多年最多风向NE风,年平均风速2.6全年平均气温为14.7。1月份平均气温最低为0.8;7月份平均气温最高,为27.1。气温年较差26.3。极端最高气温为41.7,极端最低气温-15.0。年平均气压1006.6hPa。年平均相对湿度66%,平均年降水量585.2mm。降水主要集中在69月,该时期降水量占全年的63.5%。平均年蒸发量1577.3mm,为年降水量的2.7倍。

4、水文(1)地表水区属黄河流域,伊洛河水系,境内的地表水主要有伊河和伊东渠。本项目位于伊河东南XX,距离伊河4.9km。伊河:发源于熊耳山脉南麓,经栾川、嵩县、伊川、市区,东行至偃师XX汇入洛河,全长265km,流域面积6041km2,多年平均流量41.08年均径流量12.96亿m3。市区伊河水体功能规划为类。(2)地下水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蕴藏较为丰实,尤以埋藏60m以内的浅层地下水,水质良好易开采,适宜饮用和灌溉。南部山前丘陵区水井单井出水量在30-80等,井深40m左右,最深达180m;北部沿伊岸地下水单井出水量100160等,埋深在10-12m。

5、土壤市土壤类型复杂多样,主要有5个土纲、12个土类、25个亚类、63个土属、138个土种。在12个土类中以褐土、棕土壤、潮土3个土类为主。伊洛河冲积平原XX由于地形相对较低,在洛河、伊河的漫滩区

一、二级阶地区,松散堆积物为第四系冲积、湖积及湖积物,一般为粉质粘土、粉土、砂及卵石互层的双层结构,表层多为粉土。

6、文物古迹市是中国八大古都之一,境内文物古迹众多,现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省级44处,市县级1000余处,出土文物近40万件。主要有龙门石窟、邙山古XX、关林庙、隋唐城XX、陵墓南兆域等多处文化遗产。距离本项目最近的为位于项目东侧的陵墓南兆域。陵墓南兆域位于偃师市境内,西邻市域,距市区大约20公里,可分成两个部分:核心区域(帝陵)和外围区域(陪葬墓群)。核心区域地处万安山北XX高坡上,地势高亢宽阔,海拔高度较高;外围区域位于核心区域的东部、东北部,地处伊洛河河谷和万安XX高坡下,地势平缓面积狭小,海拔高度较低。整个陵区占地面积大于200余平方公里,现存和已经被夷平的古代墓冢大约167座。(1)保护对象时期帝陵及陪葬墓遗产价值的全部载体。包括:遗产本体和环境的全部遗迹遗物、以及其它相关历史文化信息载体。遗产本体洛南陵墓群整体格局,陵区格局、墓区格局,陵冢、墓冢地上与地下的全部遗存,陵园格局与全部遗存。遗产环境与洛南陵墓群遗产本体的营造活动有直接价值关联的全部自然环境要素和人工环境要素。主要包括万安山低山丘陵,洛河、伊河故道与陵墓区的相对地形关系,历史植被品种,以及都城遗址汉魏故城。可移动文物在陵墓群遗址范围内出土、与遗产价值有直接关联的全部可移动文物。(2)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由2008年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皇陵南兆域”确定。保护范围包括帝陵XX和陪葬墓区两部分。帝陵XX西至西高XX一线,南至高沟肖村西XX一线,东至石村肖村一线,北至西XX一线。陪葬墓区西至东彭店魏XX一线,南至魏XX一线,东至段湾郝寨一线,北至伊河。面积共64.2余平方公里。重点保护区对帝陵和重要陪葬墓划定重点保护区,以墓冢为中心的1平方公里范围为其重点保护区。总面积约7.2约平方公里。一般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外的保护范围为一般保护区。总面积约57平方公里。建设控制地带西至上村毛村一线,南至张沟孙家瑶一线,东至段湾董村一线,北至伊河,面积约109平方公里。本项目位于陵墓南诏域保护区内(项目与文物保护区的关系见附图4),在土地范围使用内的厂房进行建设,不进行土建活动,不会对地下文物产生影响,最终意见以文物部门为准。

7、市城市发展规划根据市城市总体规划(201XXXX2024),市中心城区城市空间结构为:(1)层状分布的城市功能结构红山、涧西、高新、洛龙、伊南五处产业区沿交通走廊环绕城市西南外围布局,生活区围绕在伊洛河和隋唐城XX生态绿化周围,形成由内向外“绿心生活生产绿环”层状分布的城市功能结构。(2)分片组团式的用地布局结构各片区、组团的功能结构相对完整,组团与片区之间通过快速交通走廊连接;规划“一主两副”的复合型城市中心;以线性、枝状绿地为主的网络化绿地系统。(3)“五区一团”的城市分区结构“五区”由洛河北XX的涧东XX、涧西高新XX、道北XX和洛南XX、伊南分区组成;“一团”为黄河沿岸的吉利组团。涧东片区范围北至陇XX、南至洛河、西至涧河、东至二广高XX,面积约38km2。该片区是以文化、旅游服务、商业、居住为主要功能的城市生活片区。涧西-高新片区范围为周山与涧河、洛河之间的狭长地区,北至西南环高XX,南至西苑遗址保护范围,面积约59km2。该片区是市级商业中心所在地,以工业、居住、商业为主的城市综合片区。主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及装备制造业。道北片区范围南以陇XX为界,北、西至改线后的310国道,东至编组站东侧、二广高速以西,面积约47km2。该片区是以工业、物流、居住为主要功能的城市产业-生活综合片区,主要发展机械制造加工业与现代物流业。洛南XX范围北至洛河与隋唐城XX、西至西南绕城高速公路西XX处、南至改线后的洛宜铁路、东至二广高速,面积约73km2。该片区是城市行政-商务中心所在地,是以行政、商务、工业、居住为主要功能的城市产业-生活综合片区,主要发展光电产业、现代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伊南片区范围北至伊河、西至二广高速公路、南至偃师市万安XX、东至李村镇区西侧,面积约48km2。该片区是城市综合新区,兼有工业、居住功能,主要发展动力装备制造产业。各片区之间由城市河流水系(洛河、涧河、伊河)和基础设施(陇海铁路)走廊分隔,形成片区间隔离带。黄河与邙山位于“一团”与“五区”之间,布置大范围生态隔离区。五个分区之间由河流水系与基础设施走廊分隔,形成分区间隔离带。本项目位于区镇,属于区管辖范围,但不属于市中心城区范围。

8、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市中心城区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的通知(洛市环XXX号)

一、中心城区内优先准入以下建设项目电子信息、旅游业、现代物流、牡丹、电子商务、金融、文化产业、健康养老、科技服务等高端服务业。

二、中心城区内鼓励以下建设项目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等行业(符合所在功能区定位。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等影响人居环境安全的工业项目除外)。

三、中心城区内禁止新建以下建设项目煤炭:焦化、电石;煤炭液化、气化电力:燃煤发电;垃圾焚烧发电;生物质发电黑色金属:炼铁、球团、烧结;炼钢;铁合金冶炼有色金属:冶炼项目(含再生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非金属选矿及制品制造:水泥制造(含水泥粉磨站);建筑及卫生陶瓷制造;石墨、碳素制品;玻璃制造;水泥搅拌站化工石化:原油加工、天然气加工、油母页岩提炼原油、煤制原油、生物制油及其他石油制品;有化学反应过程的基本化学原料制造,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食品及饲料添加剂等制造;有化学反应过程的日用化学品制造医药:化学药品制造轻工:生物质纤维素乙醇制造、制浆制造、造纸(不含商品浆造纸);含制革、毛皮鞣制的皮革、毛皮、羽毛(绒)制品纺织化纤:化学纤维制造;有染整工段纺织品制造电池:铅蓄电池制造农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其他: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等影响人居环境安全的工业项目。中心城区涉及的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工业产业集聚区、产业集聚区、洛龙XX等列入工业准入优先区,入住项目应严格执行规划环评要求,属于产业集聚区规划禁止类项目严禁入住。

四、中心城区内不得扩建以下建设项目燃煤发电、多晶硅制造、有色金属冶炼、铁合金、铸钢、耐火材料。

五、在中心城区已建成的以下建设项目,应逐步向产业园区转移多晶硅制造、有色金属冶炼、铁合金、铸钢、耐火材料、表面涂装、热处理。中心城区包括老城区、瀍河区、西工区、涧西区、高新XX、洛龙区、区、龙门管委会八个区,具体为新310国道以南,西南环环城高XX东,二广高XX、中原大道以西,龙门XX以北的区域。本项目位于市区镇,属于区管辖范围,位于中原大道以东,不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

9、饮用水源地根据市区乡镇级水源地划分技术报告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2423号)可知,市区饮用水源地划分如下:(1)区镇水厂地下水井群(共3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东190米、西300米、南至郑西高铁、北160米的区域。(2)区寇店镇水厂地下水井群(共3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东150米、西310米、南170米、北180米的区域。(3)区寇店镇二水厂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东215米、西95米、南95米、北205米的区域。本项目位于镇,距离镇水厂一级保护范围边界535m,详见附图5,不在上述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准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周围20m和65m处各有一口水井,2个水井的井深为80米以上,前者用于绿化灌溉;后者用于洗车,属于掘丁路东侧的汽车美容服务中心所有。两个水井均不用于饮用和生活,具体位置关系图见附图5。

10、市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洛政办202437号)市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洛政办202437号)总体要求:围绕“扬尘污染、燃煤污染、工业污染、机动车污染和城市生活面源污染”五大领域,采取“控尘、控煤、控车、控排、控油、控烧”措施,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末端严治,全面完成年度重点治理和减排任务,努力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依据市区管理委员会环保文化局开具证明(编号:LYYBJYZXXX号),本项目汽油枪配套的油枪回收系统验收合格,合格期为2024年3月8号至2024年3月7日,合格期满一年,委托油气回收监测机构对油气回收治理工程开展年度监测,符合有机废气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详见附件8。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洛政办202437号文中的相关要求。

11、省2024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1)总体要求坚持“源头替代、过程控制、末端处理、违法严惩、非法取缔”的治理思路,以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化工行业等VOCs污染治理为重点,强化工业源VOCs治理;以加强机动车排放监控、严格油气回收治理、探索实施高温天气机动车管控为重点,强化交通源VOCs治理;以汽修、餐饮等行业VOCs治理为重点,强化生活源VOCs治理;以严格VOCs企业污染管控为重点,探索实施高温天气错峰生产,大幅降低VOCs排放总量;以严打黑加油站、露天喷涂场所为重点,全面取缔涉VOCs“散乱污”企业,为全面完成优良天数200天年度目标提供坚实支撑。本项目采取汽油加油、卸油采用油气回收治理措施,与“省2024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中“严格油气回收治理”相符合。

12、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排放建议值的通知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豫环攻坚办XXX号发布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该通知中附件1中规定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建议值中的家具制造业有机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的建议排放浓度为60,建议去除效率为70%,其他行业有机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的建议排放浓度为80,建议去除效率为70%;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中石油炼制和是有化学企业、其他行业非甲烷总烃2.0。本项目采取汽油加油、卸油采用油气回收治理措施,经过油气回收治理处理后,经过预测边界排放浓度为0.XXX,满足要求该文件中相关浓度限值要求。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环境空气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项目厂址所在地为二类功能区。年最多风向为东北风、西风。为了说明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次评价采用项目周边敏感点现状监测和引用常规点位监测数据两种方式进行。(1)项目周边敏感点现状监测企业委托中弘检测中心对项目所在地附近的村庄进行了实地采样、实验室分析,监测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12月19日,监测因子为PM

10、SO

2、NO

2、非甲烷总烃,监测点位图见表9,监测结果见表10和附件13。表9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点位布设一览表序号监测点名称布设目的距厂址方位距厂址距离(m)1辛庄村(下风向)监控点W7802白草坡村(上风向)背景值E800表10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统计表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时段测值范围()浓度限值()最大超标倍数超标率(%)辛庄村SO21小时平均134XXXX0024小时平均15-XXXNO21小时平均37-602XXXX0024小时平均41-558000PM1024小时平均55-139XXXX5000非甲烷总烃1小时平均48-692XXXX0000白草坡村SO21小时平均174XXXX0024小时平均24-XXXNO21小时平均37-582XXXX0024小时平均41-598000PM1024小时平均51-147XXXX5000非甲烷总烃1小时平均55-139XXXX0000由以上监测结果可以看出,本项目监测点位环境空气常规污染物SO

2、NO21小时平均浓度、24小时平均浓度,及PM1024小时平均浓度监测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4)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的1小时平均浓度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限值要求。(2)常规监测点位数据市区常规监测点师范学院新校区位于本项目西北侧3.8km,根据该监测点数据统计表可知,2024年SO2的年平均值为

2、NO2的年平均值为

3、PM2.5的年平均值为

6、PM10的年平均值为12。SO

2、NO2年平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4)二级年均标准要求(SO2:6,NO2:4);PM

10、PM2.5年平均浓度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4)二级标准要求(PM10:7,PM2.5:3),分别超标0.71倍、0.83倍。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厂址所在地区属黄河流域,主要地表水体为西北方向5.2km的伊河,伊河流向东北方向16km在杨村附近与洛河汇合成伊洛河。伊洛河水体功能规划为类。生活污水中职工洗漱废水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粪便水经旱厕粪池收集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为了说明区域地表水质量现状,本次评价引用项目区域上游断面-西石坝监测断面2024年年鉴数据和下游断面-伊洛汇合处断面省环保厅公布的2024年省地表水环境责任目标断面水质周报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具体监测数据表

11、表12所示。表11西石坝监测断面监测结果单位:面名称监测因子采样日期pH化学需氧量氨氮西石坝1月1日8.1312.90.3403月2日8.2716.91.8105月3日7.8816.20.9047月4日8.0429.40.1489月1日8.6124.30.72311月1日8.6518.10.935平均值8.2619.60.810标准值69201.0最大超标倍数00.470.81由上表可知,伊河西XX断面中COD和氨氮浓度均有超标现象,其中COD标准指数范围为0.651.47,超标率33.3%,最大超标倍数为0.47;氨氮标准指数范围为0.341.81,超标率16.7%,最大超标倍数为0.81。伊河西XX断面COD、氨氮2024年度平均浓度分别为19.60.810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浓度。表12伊洛汇合处监测断面监测结果单位:面名称监测因子期数化学需氧量氨氮伊洛汇合处第1期17.400.52第2期15.000.39第3期16.300.43第4期18.600.85第5期18.000.97第6期23.400.31第7期24.300.17第8期19.400.33第9期18.200.49第10期14.400.34第11期14.500.46第12期13.400.45第13期13.800.42第14期15.000.34第15期14.800.31第16期12.700.48第17期12.900.34第18期13.700.18第19期15.400.18第20期14.400.18第21期15.300.19第22期14.600.21第23期14.800.15第24期12.800.22第2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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