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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集团员工申办临时校园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临时校园卡(以下简称临时卡)的申办和使用,结合后勤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临时卡办理,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批制度和资格审核制度。
第三条临时卡应由本人持有使用。禁止将临时卡交由他人使用。
第二章申办流程
第四条申请人申办临时卡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在集团连续工作满半年;(2)近半年未被服务对象或员工投诉(经核实属实的投诉);(3)半年内在工作中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4)认同集团企业文化。第5条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员工,均可向中心提出申请,由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审核申请人资格。第6条中心审核后,应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上报至分管领导审批;分管领导审批同意的,中心按照本办法
第七条规定将相关资料上报至集团办公室。第7条符合申办条件的人员,应提交以下资料:(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本人白色背景照片1张;照片规格为295_413,分辨率为300dpi,且不大于40KB。第8条集团办公室按照本办法
第四条、
第七条进行把关审核,审核通过的向相关部门提交办理申请;申请通过后,及时通知申请人所在部门。第9条申请人所在部门接到通知后,应通知申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前往网信办亲自领卡。第3章注销第10条员工离开工作岗位的,相关部门应在上报当月工资时一并上报后勤集团中心人员流动统计表,并注明该员工是否已办理了临时卡。第11条集团办公室对已离职且办理了临时卡的员工信息进行汇总,定期报送至相关部门进行注销。
第四章责任第12条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应严格审核申请人资格,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取消申办资格。第13条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弄虚作假,为不符合资格的员工办理临时卡的,由集团党政联席会议视情节予以追责。
第五章附则第14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有编制外员工。第15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表:临时校园卡申办审批表部门(盖章)申请日期申办部门申办人数申请人信息部门负责人意见以上员工在本部门已连续工作满半年;未被投诉,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认同集团企业文化。情况属实。签名:日期:年月日分管领导意见签名:日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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