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考核方案

二、考核内容

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内容。

(1)基本政策落实执行情况,主要考核基本药物实施情况,药品零差价销售执行情况,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开展情况。

(2)基本医疗服务。主要考核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合理用药和安全注射及医疗废弃物管理情况。

(3)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考核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

(4)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开展情况。包括人员管理、药品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双向转诊

等工作。

(5)综合管理。主要考核制度建立执行情况。纪律制度执行、例会培训等。

(6)群众评价与监督。主要考核医德医风及群众满意度。

(7)指令性工作任务。考核卫生院交办的指令性任务执行完成情况。

详见①《淮阴区棉花镇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细则》(附表1)。

②《淮阴区棉花镇村级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细则》(附表2)

三、考核主体

由棉花卫生院成立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所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依据《淮阴区棉花镇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细则》、《淮阴区棉花镇村级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细则》进行工作绩效考核。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1、考核方法棉花卫生院考核领导小组按照考核标准,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现场问卷调查等方式,于每月上旬对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一次集中考核。考核采取百分制。

2、考核程序卫生院成立由院长、分管副院长、防保所、一体办、财务科等人员组成的绩效考核

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细化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每个月的上旬对上个月的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12日村医例会及时公布。并作为政府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发放依据。

五、考核结果判定

1、绩效考核成绩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成绩适用于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实施方案。

五、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主体确立只有符合考核主体资格的村级医疗机构才具备适合此考核结果的运用。

(2)社区卫生服务站月补助费用基数的确立人员数_人均补助标准

(3)社区卫生服务站月绩效考核补助金额该站月补助基数_考核得分比

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合格的,政府按照年初核定的收支预算额度

足额补助;不合格的,按年初核定的收支预算额度乘以考核得分比确定补助数额。

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考核合格的,政府按照核定的标准进行补助;不合格的,政府按照考核合格确定的补助标准乘以考核得分比。

(2)奖励先进,惩戒后进。

对考核不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节余出来的政府补助,应奖励考核合格且得分位列全县前三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对此机构及其负责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得分位列全县最后二至三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3次考核均位列全县最后二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去负责人职务。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运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其考核周期(每周期为半年)岗位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和晋级、奖励以及聘用、续聘和辞退的重要参考依据。职工考核得分80分以上为优秀,60-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量化考核分值。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总人数

可分配绩效工资总量

个人绩效工资=_(岗位系数+量化考核折算值)

其中:1、根据岗位风险及任务不同,岗位系数范围0.5―0.8;2、岗位系数:根据不同岗位的专业性、劳动风险、技术含量等,由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结合单位实际制定;3、量化考核折算值为:优秀0.5;合格0.3;不合格-0.1~-0.3.

六、工作要求

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绩效考核作为落实改革方案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好。成立专门机构,确定专人负责。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4,追缴经费,并依法追究责任。

本试点办法由县卫生局会同县人事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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