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钢门窗委托加工合同整理范文

塑钢门窗委托加工合同根据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塑钢门窗业务,特定立本协议。工程名称:

一、委托方式:

1、甲方提供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以及原材料,由乙方提供人力。

二、生产加工

1、甲方具务相关生产场所,配备生产设备,并获政府部门生产许可。

2、甲方提供符合工程规格标准的原材料,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设计图纸尺寸、数量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制作成品。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成品不符合标准或工程延时,在甲方提出后,乙方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3、货物验收后因安装等,所产生的质量问题乙方不负责任。

4、甲方提供的生产场地及设备,因乙方技术原因,造成机器设备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5、若甲方没有及时提供原材料,设备工具造成误工,由甲方承担一切费用,若甲方更改尺寸或与二次改造,由此产生的费用或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6、乙方在工作环境中发生的合理费用,如水电费等,在正常范围内由甲方承担。

7、在合同期内,乙方的人身安全由乙方全部责任,并承担费用。

三、工地安装

1、甲方主动与工地甲方技术人员了解图纸情况,进行技术交底,绘制图纸交由工地技术人员审核签字认可,方能开始生产、安装。

2、安装完毕后在没有验收期间如外力破坏丢失等,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负责。

3、安装完毕,验收后(质保期内)的维修均由乙方负责(质保期为一年)。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款方式

1、加工安装单价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

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产品生产,框加工完安装完工程款的40%,扇加工安装完预留工程款的3%作为质保金,剩余工程款一次性清。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清

五、协议期限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年内有效。

2、协议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进行续签。

3、本协议只对工程有效。

六、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电话:电话:协议签订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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