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县胡柚购销合同的范本

合同编号: 出卖方(甲方): 买受方(乙方): 依据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公正、诚信信用的基础上,就胡柚购销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基本要求: 产品名称 品种 产地 单位 数量 爱护价 元/公斤 交(提)货时间 其次条质量要求: 符合XX县无公害食品标准的有关规定:果形端正;着色良好、艳丽,呈橙黄色;果面干净,无害虫、无刺伤;每个胡柚的重量不低 _公斤。

第三条 收购保证金: 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收购保证 。交货时保证金应抵作收购款还乙方。保证金支付后,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因甲方违约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保证金。

第四条 交(提)货方式: 乙方到指定地点 _ _ ;地点: _ ;运输方式及费用担当: _;

第五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甲方 _ ,乙方 _ 。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延迟交货或乙方延迟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根据延迟部分价款的 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商定要求的,乙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担当;但乙方应当在日内口头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要求。

3、乙方未按商定收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应担当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因发生自然灾难等不行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准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供应证明。因受天气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买、卖双方协商决定。

第八条 合同解除条件:

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2、不行抗力的自然灾难等造成无法履行的。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条款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光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止,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并且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商定事项: _ 。 出卖方(签章): 买受方(签章): 住宅: 住宅: 法定的代表人: 法定的代表人: 托付代理人: 托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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