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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 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公平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 市 路 号的 亩土地的用法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见 )出租给乙方用法。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需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用法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用法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用法权,终止合同。
四、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关心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供应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与水电暖的供应方协商,全部费用由乙方担当。
五、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任意转变本宗土地状况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暖管网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依据实际状况赐予帮助,所需费用有乙方担当,否则,乙方应复原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担当。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全部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担当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合同商定的租赁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全都解除合同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 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洁净。
九、租赁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实行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为 元,由乙方 每年 月 日交纳给甲方 。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商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二、在租赁期限内,因不行抗拒的缘由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担当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十四、双方协商全都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状况。 参考条款: 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需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 证。无合法收 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合同_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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