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抵消满足条件

债权是得恳求他人为肯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担当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一般的依据。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那么你知道债权债务可以相互抵消吗,债权债务抵消要满足什么条件吗?下面_我整理了相关内容,供你参考。

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相互债权。 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 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见抵消。

2、抵消的债务必需是同种类的给付。 假如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十五。 假如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消时,对 被抵消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假如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消,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销特定物债权时,更不允许。

3、必需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抵消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消,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恳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消,否则等 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 假如清偿期限利益系为债务人而设时,原则上债务人得提前清偿,此时债务人主见以自己的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与对方当事人已届清偿期的债务抵消,可认为其放弃期限利益,应允许抵消。

4、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 不得用 抵消的债务,大致有如下几种:

(1)性质上不得抵消。 例如不作为债务、供应劳务的债务以及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与人身不行分别的债务。

(2)法律规定不得抵消。 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保留被执行人的生活必需品); 因有意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债务,此种债务如允许抵消,有违公序良俗; 商定应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债务。

(3)当事人格外商定不得抵消的。 债的抵消依其不同的发生依据,可分为法定抵消与合意抵消。 其中,法定抵消由法律规定其构成要件,法定抵消的抵消权性质上为形成权,依有抵消权的当事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法律效力。而何以抵消因重视当事人的意思自由,可不受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约束,当事人须就抵消达成全都,即可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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