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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农机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和削减农机平安事故,格外是遏制重、特大农机平安事故发生,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更好地落实农机平安生产责任制,追究农机事故责任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仔细贯彻执行有关农机平安生产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以促进农业进展、农民增收、农村繁华为宗旨,仔细履行农机平安生产管理职责,仔细分析农机平安生产状况,主动开展农机平安整治工作,实行有效措施,切实防范农机事故的发生,将农机平安生产列入年度重要考核指标。
二、加强对农机平安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建立农机平安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加强与安办、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协作,主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制造农机平安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制定农机平安生产工作制度。落实农机平安生产责任制,实行农机平安生产目标管理,层层分降落实,形成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的责任体系,确保各项农机平安生产目标的实行。
四、加强农机平安宣扬训练,提高农业机械操作(驾驶)、修理、经营人员的平安意识。主动开展农机平安检查,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五、加强农业机械平安监督管理。强化领导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明确农机管理机构领导的平安责任,农机管理机构主要领导对农机平安工作负领导责任。
六、本行政区域内如发生重、特大农机事故,要在政府领导下,快速赶赴现场,实行措施,组织救助,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七、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和健全农机事故报告制度。对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特大农机事故,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报告,或隐瞒不报、谎报、迟报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健全农机平安生产工作考核与奖惩制度。凡责任不落实,未完成平安生产目标任务的,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对在农机平安生产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赐予表彰。 镇人民政府 (盖章)村村委会(盖章) 责任人(签字):责任人(签字): 二一四年 月 日二一四年 月 日 农机平安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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