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平安生产的责任书

甲方:xx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 乙方: 责任人: 为仔细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平安生产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落实各级平安生产责任制,完善各类平安防护设施,防止和削减生产平安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平安,维护_稳定,构建和谐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平安生产法、建设工程平安管理条例、贵州省建筑平安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制度,制定本建筑施工平安生产责任书。 凡在xx乡行政管理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人员)必需与xx乡人民政府订本责任书。

一、甲乙双方要仔细贯彻执行平安生产的政策法规,强化平安意识,通过健全规章,加强防范,完善施工管理,发扬敢管、敢抓、敢处分的三敢精神,实现平安生产目标。

二、平安生产责任书期限:自进场施工至工程完工为止。

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对平安生产工作进行整体布置,管理,负责开展日常的平安生产大检查,对发觉的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督促限期整改。

2、对乙方提出的平安生产方面的问题,甲方应准时答复或三天内处理、解决。

3、向乙方准时传达上级、地方政府部门等关 平安生产的有关文件精神。

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平安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

2、应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度和平安训练培训制度,制定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平安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担当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平安检查,检查中发觉隐患或违章作业应准时停业整改。如有较大平安隐患必需准时向平安管理部门汇报,制定措施,根据三定原则落实。

3、仔细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平安生产领导小组,健全平安生产管理网络,根据行业标准及规范组织实施。随工程进度各项平安防护设施准时到位。施工现场的道路、围挡、大门、消防设施、临时用电、办公室及其它临时设施均必需达到标准化施工的要求。

4、必需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平安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平安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用法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平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记。

5、工程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平安员、特别工种人员均应具备相应资格,持证上岗。设置一名兼职平安员,负责参加平安生产活动,并准时建立平安台帐。

6、平安防护用品必需购置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备案证,各项指标均应达到合格标准,严禁不合格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储存、发放台帐。

7、塔吊入场前应检查合格;基础开挖、钎探、隐藏工程验收,塔身及各种限位保险装置齐全、有效,塔吊安装必需有资质,安装人员持证上岗。

8、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平安分阶段核验制度。基础、主体、竣工阶段,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相关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9、严格执行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事故发生后,应在两小时内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事故详情,爱护事故现场,实行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录像。对事故的处理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节严峻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xx乡人民政府 乙方: (签章) (签章) 责任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 相关内容 建筑施工平安生产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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