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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分红入股协议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现因接手开办_____店需要一笔运作的资金,乙方向甲方投入资金人民币_____元整.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建立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甲方经营项目及范围
甲方_____ ,开办_____,店面地址位于__________,主要经营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投资方式与流程
原则:产权为甲方所有,只对乙方月度利润分红。
方式:现金实付。
流程:向甲方直接提供现金签订《入股分红协议书》执行协议书。
第三条合同期限,投资金额、分红比例、权力、义务、投资收益
合同期限为两年,即是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愿向甲方投入资金人民币_____元整(小写元),占有甲方 20% 股权,此资金由甲方自主支配,乙方不干涉甲方及甲方运营。
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愿向乙方按每月元支付本金回报_____元整(小写元),两年合计人民币_____元整(小写元)。
第四条撤资方式
1. 自然撤资。
本合同期为两年,合同期满后,甲方向乙方按月发放红利,并向乙方返还全部的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2. 甲方要求乙方撤资。
在合同期内,不足两年,甲方要求乙方撤资,甲方在已经过的时间里甲方向乙方按月发放红利。甲方需在两天之内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3. 乙方要求撤资。
在合同期内,不足两年,乙方要求甲方撤资,甲方在已经过的时间里甲方向乙方按月发放红利(不付未过的日期)。甲方需要在两月之内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4. 甲方破产撤资。
在任何时候,甲方无法经营或无能力向乙方发放红利、返还投资本金,甲方宣布破产,乙方有权以所占的股权比例分配甲方的财产。本合同终止。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 _________ 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新编分红入股协议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自愿签订本合同,并由鉴证人鉴证,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一条:协议宗旨
公司为了发展___________,增加收入,使各方利益与公司利益更为密切地联系在一起,充分发挥各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从而确保公司各项事务高质高效地完成,甲方将于每年向乙方分配(赠与)一定数目的利润分红。
第二条:公司性质
企业名称:
经济性质:
第三条:分红支付方式
1、在公司经营活动中所得利润扣除各项开支,仍得以盈利的前提下,甲方从盈余中抽取7%的资金将对乙方予以分红。红利支付时间为每年的___月___日,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四条:乙方应尽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听取甲方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2、义务: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保守公司机密及甲方商业秘密。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向甲方索取根据本协议应得的红利分配。
2、乙方违反本合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当因一切可能发生的人力不可抗事故而使协议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双方应及时联系,共同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不得向受事故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六条:其它约定
1、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协议内容保守秘密,对因协议内容的公开而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有责任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2、若公司转让或被收购,乙方有权以占的分红比例分配公司转让所得财产,本协议终止。
3、本合同自订立时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至公司注销时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新编分红入股协议篇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公平、友好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
一、项目概况:
二、甲方的责任:
三、乙方的责任:
四、利润分配:
1、利益分配方式:按照工程总金额的利润分配,甲方占工程总金额利润的40%,乙方占工程总金额利润的60%。
2、成本的核算:甲乙双方同协商,双方各派一名财务与会计,进行本工程的成本核算。
核算方式,凡是属于本工程所需要的费用都纳入成本,工人工资,材料,运输费用,其他协调费用,乙方贷款垫资利息。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在工程制作期间所涉及到的一切垫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工程制作期间工人的安排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必须负责好本合同附件内甲方该负责的条款。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在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未尽到本合同附件内的责任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牵涉到的所有垫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其他
1、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注明:本合同协议书自两份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新编分红入股协议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系甲方的骨干技术管理人员,甲方为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同意甲方以干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定义,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干股:干股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干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甲方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2、分红:指甲方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每年度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公布。
3、乙方:系甲方的骨干技术管理人员,受聘于甲方公司负责技术设计和公司管理工作。
二、分配方式:
1、甲方在协议期限内,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每年分配给乙方15%的干股,即甲方将年终税后净利润的15%支付给乙方。
2、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为甲方年终税后有可分配的净利润,如果当年没有可分配利润甚至亏损则没有分红,乙方仅获得工资收入。
3、乙方取得的甲方干股分红比例,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取得的该干股分红比例,没有任何实际股份作为分红依据,即乙方按上述比例分红,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乙方不能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15%的股权,不得以此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乙方亦不能以其干股要求甲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购。
4、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或者其他任何因为甲方或乙方原因而使乙方离职的,则本协议自动失效。如前一年已进行了分红,前一年的分红不用退还,但当年的分红不再分配给乙方其分配比例归甲方所有。
5、签订本协议不影响甲方和乙方的正常劳动关系,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干股同时,仍然按照每月壹万元人民币的待遇领取劳动报酬,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正常休息时间。
三、权利义务:
1、乙方无需进行实物、土地使用权、货币、有价证券等的投入;
2、乙方需组织、管理甲方技术服务和业务拓展工作,以适应生产经营的需要;
3、乙方需保证胜任并积极完成甲方的工作,积极努力为甲方创造利润;
4、在执行协议过程中,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或其附属文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甲、乙双方对甲方的盈亏状况进行监督,每月一小结,每季度中结,年终总结。
四、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期限为伍年(从签定之日起生效)。
2、协议到期后,在甲、乙双方未签订新的分红协议前,本协议失效。
五、协议解除情形:
1、因乙方工作不称职或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终止本协议。
2、乙方在本协议期限未满前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经甲方同意的,双方可解除劳动关系,本协议同时终止。
3、除以上1、2条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本协议也随之终止。协议终止后的其他事项按本协议2.4条的规定处理。
4、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第6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须遵守。
六、保密义务: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干股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七、争议的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相关争议,双方应争取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其他规定: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新编分红入股协议篇5
股东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二: 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三: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
股东四: 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邮箱:____________
(以上任意一方,以下单称“股东”;以上各方,合称“全体股东”或“协议各方”。)
全体股东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就启动本协议项下项目的有关事宜,依据我国《民法典》、《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拟设立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第二条 股东出资和股权结构
协议各方经协商,对出资金额、股权比例分配如下:
55%
20%
15%
10%
合计100%
第三条 利益分配
3.1 全体股东确认本协议第二条中的持股比例,为全体股东按照资金、人力等要素分配,全体股东一致认可。
3.2 全体股东一致认可对实际出资的股东实行保本措施,若年底公司盈利,利润部分的50%分配给实际出资股东(由实际出资股东按照出资额比例享有),剩余50%利润按全体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若已分配给实际出资股东的利润等于实际出资后,则按股东持股比例统一分配。
3.3 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方可进行分红。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财务年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财年的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
(2)全体股东分红的金额按照3.2条计算。
(3)如公司发展需要,经全部股东协商一致,也可不分红,全部利润作为公司发展资金。
第四条 任职及表决
4.1 任职
股东名称职务具体工作内容备注。
4.2专业事务
对于股东负责的专业事务,公司实行“专业负责制”原则,由负责股东陈述提出意见和方案,由其余股东进行投票,按股权比例进行统计,如支持票多于反对票,则由负责的股东执行,股东一XXX享有一票否决权。
4.3 公司重大事项
对于公司重大事项,全体股东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股东一__________________有一票决定权。
第五条 股权处分
5.1 股权锁定
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5.2 股权转让
任一股东,在不退出公司的情况下,如需要对外转让股权,其余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享有优先受让权;如确实需要转让给第三方的,则该第三方应取得其余股东的一致认可。
5.3 股权稀释
公司引进新股东、投资人或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原则上以增资扩股的方式进行,协议各方按其股权比例稀释股权。
5.4 股权分割
创业项目存续期间,任一股东离婚,其股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东地位,该股东应自离婚之日起30日内需购买配偶的股权。若该股东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股权购买的,则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该股东承担),其余股东可按照评估价格受让其配偶的股权,多个股东愿意受让的,可协商受让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各自股权比例进行受让,若没有股东愿意受让,则股东一xxx负有强制受让义务。
5.5 股权继承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本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创业项目存续期间,如任一股东去世,则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取得股东资格地位,仅继承股东财产权益;针对其股权遗产财产权益,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评估(评估费用由公司承担)其股权价值,其余股东可按照评估价格受让该股权,多个股东愿意受让的,可协商受让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各自股权比例进行受让,若没有股东愿意受让,则股东一xxx负有兜底受让义务。
5.6 因过错导致的回购
任何一方出现下述任何过错行为之一的,经公司股东会(过错股东不享有股权回购决议的表决权)决议通过,股权回购方有权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股权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回购该股东的全部股权,且该股东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回购。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该股东对标的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该等过错行为包括:
(1)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3)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合作秘密;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失;
(5)违反竞业禁止义务;
(6)捏造事实严重损害公司声誉;
(7)因该股东其他过错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的行为。
5.7 终止劳动关系导致的回购
任何一方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的,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主动离职,该股东与公司协商终止劳动关系,或该股东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则至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评估(评估费用由公司承担)其股权价值,其余股东可按照评估价格受让该股权,多个股东愿意受让的,可协商受让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各自股权比例进行受让,若没有股东愿意受让,则股东一xxx负有强制受让义务。
第六条 非投资人股东的引入
如因项目发展需要引入非投资人股东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该股东专业技能与现有股东互补而不重叠;
(2)该股东需经过全体股东一致认同;
(3)所需出让的股权比例由全体股东一致决议;
(4)该股东认可本协议条款约定。
第七条 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
7.1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在职期间及离职后2年内,不得以自营、合作、投资、被雇佣、为他人经营等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的行为。
7.2 任一股东,如违反上述约定,所获得的利益无偿归公司所有,如仍持有公司股权的,应将股权以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转让给其余股东。
7.3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非经公司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其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保证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第八条 项目终止、公司清算
8.1 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8.2 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公司经营,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8.3 本协议终止后:
8.3.1 由全体股东共同对公司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参与清算。
8.3.2 若清算后有剩余,全体股东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股权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第九条 协议效力
本协议是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如与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约定不一致的,在本协议股东范围内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全体股东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公司章程约定的义务,须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公司与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及本项目发生之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一股东有权向本公司注册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生效及其他
12.1 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12.2 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股东一: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股东二: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股东三: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股东四: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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