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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
托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_ 身份证号码:_ 联系地址:_ 邮政编码:_ 联系方式:_
代理人:_ 身份证号码:_ 联系地址:_ 邮政编码:_ 联系方式:_ 受托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_ 资格认定书编号:_ 营业执照注册号:_ 法定代表人:_ 住宅(地址):_ 联系电话:_ 监督电话:_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 及相关法律法规,托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协商全都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托付人的托付供应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托付人申请赴_(国家)(院校外文名称,以外文为准)_ (院校中文名称)留学,就读_专业,留学类别属_ (学历或非学历训练)。(注:在实际操作中,可依据具体状况填写几个学校专业或大类别专业) 其次条受托人向托付人供应留学前往国家的询问、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托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元。上述中介服务费不包括护照费、公证费、使领馆文件认证费,签证费和机票款等费用。 其中人民币_元系入学申请中介服务费,该款应在双方签署本合同后即行支付; 人民币_元系签证申请中介服务费,该款应在获得申请留学院校录用通知书当天支付。 托付人犹如时申请多所院校的,需交纳额外申请院校的通讯费计人民币_元。
二、受托人义务
第四条供应信息 1受托人承诺向托付人供应的出国留学信息、宣扬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托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训练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状况。 3受托人应当向托付人介绍留学层次_(属 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等)及就读专业的具体状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托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方法。
第五条申请入学 1受托人帮助和指导托付人预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代为托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受托人指导或为托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4受托人对托付人托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_年_月前取得托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用通知书。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签发的录用通知书与托付人原申请的学校、院系及专业等不全都),受托人应当在_年_月前,向托付人退回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元。 受托人应当准时向托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六条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托付人进行签证申请预备,帮助托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受托人收到托付人按托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预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_工作日内向托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格外要求商定,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帮助支配预约时间等。
第七条其他 1如受托人为托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
第三条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2受托人收取托付人的中介服务费,应当为托付人开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3受托人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应为托付人出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4如受托人代托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托付人供应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有关受托人代收取的上述费用的退费规定根据合同 或以托付人所申请的国外院校及海外合作机构的书面通知为准。 5受托人对托付人供应的全部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托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6托付人同时申请多所院校的,其获得其中任何一所院校的(预)录用通知书,即视为受托人已履行为托付人办理申请入学的义务。
三、托付人义务
第八条托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 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托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全部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托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详见附表)交与受托人,并应依据本合同的商定按时支付任何一笔款项。
第十一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改变,托付人应依据新的要求,准时供应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托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托付人进行面试,托付人应按要求参与面试。
四、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受托人和托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担当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应向托付人退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元,并在_年_月前,负责追回(或先行给付)托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第十五条受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托付人供应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外,还应按中介服务费的_%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托付人。
第十六条受托人未能在商定的时间内为托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用通知书,托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准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按本合同
第十四条约规定担当违约责任。如托付人要求连续履行,受托人应负责在_年_月前为托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用通知书,并向托付人支付拖延履行违约金人民币(大写)_元。
第十七条托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供应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托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八条由 托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托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托付人无正值理由拒付或不按本合同商定的期限支付本合同商定的任何一笔款项的,受托人不退还托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托付人因个人缘由未能在商定的时间内提交留学申请所需资料或未能办妥护照或未能通过相关的体检而导致留学申请无法连续或拒签的;受托人不退还托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托付人被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查实有非法移民犯罪前科等不良记录而被拒签的,受托人不退还托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托付人未按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签证要求供应所需文件及手续,并书面(正本)要求送签而被拒签的,受托人托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九条托付人因自身缘由,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方法处理: 1托付人已向受托人供应入学申请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该材料,托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元。 2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托付人入学申请材料,托付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用通知书,托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知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元,并帮助托付人追回托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3托付人获得入学录用通知书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元,并帮助托付人追回托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4受托人尚未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信递交托付人签证申请材料,托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元,并帮助托付人追回托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5受托人已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了托付人申请签证材料,托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元,并帮助托付人追回托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6受托人在获得前往国签证预评估或正式签证后,托付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受托人不退还托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五、不行抗力条款 其次十条因不行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依据不行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拖延履行后发生不行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行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开并不能克服的客观状况,如重大自然灾难、瘟疫、战斗、骚乱等。 其次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不行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刻通知对方,说明不行抗力的发生日期、大事性质,估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行抗力发生之日起二日内供应证明。 其次十二条对不行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准时协商解决方法和补救措施。因不行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实行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担当赔偿责任。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其次十三条本合同的履行、说明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其次十四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_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 其次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其次十五条如托付人未托付受托人进行签证服务,本合同第六条对当事人双方无效。 其次十六条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纳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生效及终止条款 其次十七条本合同由托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其次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托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其次十九条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托付人(签字):_受托人(盖章):_
代理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签字日期:_签字日期:_
签字地点:_签字地点: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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