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doc

11、迟到和早退一个月不得超过3次,如超过按照员工手册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请假一个月不得超过3天(病假需三级甲等医院的证明)。如发现代打卡现象代打卡者与被打卡者一并处罚,每人每次50元。

2、销售部办公区域内保持清洁,若发现不清洁情况则对当天值班人员和所在办公区域内销售人员一并处罚,每人每次20元。

3、每月必须完成20份的协议签订数量,如未完成按照每份10元进行处罚。如发现伪签或不实协议按照每次50元进行处罚。

4、若连续3个月未完成3万元任务,将直接退回人事部。若当月未完成

4.5万元任务,取消销售津贴。若连续2个月未完成

4.5万元任务将降至试用期,同时取消相应的津贴和补助,底薪也相应降低。

5、因为会议下单不明确,造成部门内或部门外的工作不协调,影响内部或外部的团结,将严肃批评,并处罚款每人每次100元。

6、销售部人员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并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若发现手机停机、关机、未随身携带者将处罚款每人每次50元。

7、值班销售人员必须写值班记录,要求全面、认真、实际描述,若未写将处罚款每人每次50元。销售人员应每天手工填写出勤拜访记录,若未填写者将处罚款每人每次50元。

8、发现协议单位到周围其它同类型酒店开会或团队住房,若是销售人员不知情则给予每人每次20元的罚款并且收回此协议。如销售人员维护的协议在45天以内均未到本酒店进行消费,该协议将收回。销售人员的过期协议收回。篇2为确保公司年度销售计划的顺利落实,增强电话营销与网络营销人员的责任感与工作激情,共同创造良好、健康、积极的工作气氛,特做如下规定:

1、市场部门电话营销员工日电话量标准为50个,传真量或电子邮件标准为8份,寻找意向性客户不少于4个;网络营销员工日信息发布量10个网站,电子邮件20个,信息收集30个。

2、电话量的考核与统计工作由市场部主管或指派助理兼职具体负责,在每日下班前10分钟内将统计结果交部门经理审核检查;

3、营销人员必须详细记录当天电话、网络具体内容,整理出意向明确客户,有需求客户,潜在客户,一般客户,及时更新客户数据库。

4、网络信息发布量的考核与统计工作由主管具体负责,采取员工自报、主管监督抽查的方式。

5、员工发传真或电子邮件必须有详细的记录,包括联系人、职务、单位名称、电话及传真等信息,信息不全或未事先电话联系的传真和电子邮件不能计入当天传真记录,虚报传真一经查实一次扣除50元罚款;

6、本着“日清日结、日结日高”的工作原则,日电话量、传真量、网站信息发布量、信息收集量、电子邮件量,原则上要求在下班前完成;对未能当日完成工作量的员工,可延迟下班半小时完成;对延迟下班尚未完成的员工必须写检讨报告,由部门主管审核予以通过;

7、对电话量与传真量或电子邮件规定落实特别优秀的员工,公司每月适当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并在月总结大会上通报嘉奖;

8、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数量及质量是员工工作业绩与工作态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在转正、工资调档及晋升方面将予以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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