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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车辆规范化管理,明确车辆平安管理职责,防止车辆交通平安事故的发生。特签定如下责任书。 主管领导责任:
1、监督、检查主管部门的车辆管理和用法。
2、严禁私自驾驶公务用车。对因特别状况确需自己驾驶公车的,经请示局长同意后方可,否则消失交通事故的,本人担当一切责任。
3、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部门的车辆平安负有挺直领导责任。 部门领导责任:
1、加强对驾驶员的训练和管理,做好车辆的平安、维护、管理、用法等工作。
2、严禁私自驾驶公务用车。对因特别状况确需自己驾驶公车的,经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否则消失交通事故的,本人担当一切责任。
3、部门领导为车辆平安第一责任人,因监督管理不利,消失重大交通平安事故的,赐予撤职处分。 驾驶员责任:
1、准驾人员接到部门领导的派车通知后,必需按时出车,行车途中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及平安操作规程。
2、准驾人员未经批准擅自用法车辆或违反车辆驾驶十不准制度造成交通事故的,准驾人员担当全部责任,取消驾驶工作岗位。
3、准驾人员必需加强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随时保持车内外清洁,若车辆消失故障,准驾人员需准时报告部门领导,准时修理,确保车辆车况良好。
4、准驾人员在驾车过程中若发生事故,按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解决。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部门主管领导: (签字) 部门法定代表人: (签字) 驾驶员: (签字) 学校交通平安责任书_格式 机动车驾驶员交通平安责任书交通平安责任书个人老师交通平安责任书_学校交通平安责任书范本交通平安责任书样本家长交通平安责任书交通平安目标责任书范本学校同学交通平安的责任书 年交通平安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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