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校车安全制度

__幼儿园校车安全制度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问题,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职责及安全行车规定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3、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4、遵守交通规则,不疲劳驾车,不违章驾车。

5、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8、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9、接送学生前20分钟,司机应提前做好准备,随时等候出车。

10、司机要服从园长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1、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学校。

12、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再向管理部门报告。

二、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三、跟车责任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预防和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潼南县江南幼儿园与校车驾驶员签订如下校车安全责任书: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遵守交通规则,不疲劳驾车,不违章驾车,不得饮酒驾车。行驶车速按交通法规要求。驾驶员要与跟车老师密切配合,保证学生的安全。防止急刹车,务必让站立的幼儿站稳、扶好。

3、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其罚款及责任由驾驶人负担。①无照驾驶。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3)、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按3:7比例负担。

(4)、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4、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校车必须每天检查、保养。驾驶员应单独完成。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保持车况良好,车辆有问题应及时解决、修理,决不能带“病”接送幼儿。未做例行保养,发现一次罚款5元。

(2)、保持车辆内外清洁,每2200元并按里程数缴纳油费。校车一律停在指定地点。

8、接送幼儿时,注意幼儿上下车安全。幼儿未入座或未下地站稳,不得启动车辆。车子开动时,门窗要关好,严禁学生把头、手伸出窗外。否则,造成安全事故由驾驶员承担。

9、如实填写用车记载,如发现违规要追究责任。

10、家长投诉、漏接或司机服务态度粗暴,一次扣款10元。

11、交通肇事情节严重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甲方:潼南县江南幼儿园乙方:

代表人:身份证: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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