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二中教育教学工作量核定方案

根据闽人社文(于)142号(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条)的文件精神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周教育教学工作量核定方案:1.正课每1节按1节,早晚自习每2节按1节计(含处室人员晚值班)。2.以下各功能室及处室人员兼职人员每周核定的工作量:备课组长1节;教研组长、电脑室、体育室、美术室等器材管理人员2节;班主任、亲情室、心理咨询管理员、基金会负责人3节、基金会管理人员1节;网络管理员职责:负责学校网络管理、学校监控、各办公电脑、班班维护、其他有关考试技术支持工作以及完成学年初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量,视同完成学年度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享受干事待遇)网络管理员、干事、生管、出纳、年段长4节;做文明学校有关材料只以4节工作量计。党支委、副主任、副科长、团书记、工会副主席(兼职学生资助管理)5节;主任、科长6节;副校长、副书记、工会主席7节。3.各功能室及处室专职人员完成以下任务,视为当年度完成学校平均教育教学工作量。完成学校值班时间要求值班、监考等学校临时性工作,理化生实验图书室(阅览室)管理员、劳技室、音乐室、卫生室管理人员,理化生实员、图书室(阅览室)管理员若专职(全天候)坐班视为满工作量,若兼按四节计;完成学校值班时间要求值班等学校临时性工作,会计、专职生人员(值班时间一天24小时制管理,值班2.5天/周)。4.每周教师的教研备课组活动按2节课核算。5.所有核定的工作量不累加,有兼职人员的人员按最高项加1节计。6.全体教师能够通过开展培优补差、兴趣小组活动经教务部门确定可累加教育教学工作量。7.教师在评聘职称开具年度教育教学工作量时,周教学工作量二周教育教学工作量91.5820__学年度满教育教学量为12节,兼任班主任的老师其教育教学工作量达11.5节也视同满教育教学工作量。本方案解释权属尤溪县第二中学教育教学工作量核定领导小组。附则:闽人社文(142号(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条教师晋升职务须完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单位)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且平均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为中学很多于3于、小学很多于480课时。中心小学、普通中学校级正职领导很多于上述标准的1/3;中心小学、普通中学校级副职领导及完全小学校长很多于上述标准的1/2;中心小学、在校生规模达540人的完全小学、普通中学中层干部很多于上述标准的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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