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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店分期付款奖励办法
第一条奖励宗旨
1、激励经销商推行分期付款销售业务。
2、拓展公司产品的销售渠道。
3、诱导未能以现金购买的客户,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
4、吸引欲对其他品牌分期购买的顾客。
第二条奖励对象本公司品牌所属经销店。
第三条奖励内容
1、凡推行分期付款的客户,于成交后(以收到第一期款为准),按分期总价款给予2%佣金。
2、商品运输及安装等由推行分期付款的经销商具体负责承办,或由公司指定的经销商负责办理,并由本公司给付安装费其标准如下:
(1)KV18安装费500元
(2)KV
13、AUDO安装费400元
第四条奖金核算经销商推行分期付款按每季累积依下列标准核发奖金。
1、佣金、安装费,每月核发一次,其具体核算方法如表14-10所示:
2、效益奖励金,每季核发一次。
3、经销商需凭本公司台头发票,以“分期付款佣金”、“安装费”、“奖励金”等名义领取。
第五条奖励期间本办法实施日至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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